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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医疗改革使德国医药更为透明化

2007年4月2日

4月1日,由德国大联合政府制订、联邦议院和联邦参议院批准的医疗体制改革方案第一阶段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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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医疗改革承受巨大的压力,这是波茨坦的医生、药剂师和护理人员示威反对政府的改革计划图像来源: picture-alliance/ dpa

受保人如一年内未享受医疗待遇,可以从保险公司退回获得一定份额的保险金。这次改革加强了医疗保险公司之间的竞争机制,使受保人转换保险公司更为方便。此外,对制药行业的监督更为严格,可以更有效地防止以药谋私。

德国的医院只在节假日接待急诊并负责住院治疗,门诊通常都在一名或两三名医生联合经营的专科诊所中进行。为了推销自己的新药,医药公司经常致函诊所的医生,请求他们参与某种药品的疗效调查。这本来是件好事,因为德国的药品虽然在批准上市前都已经过严格的药理试验,但调查药品对病人的疗效可以使制药厂家更为完整地了解药品的性能,必要时加以完善,提高其安全程度和疗效。

但问题是,一些制药厂家把这种药品疗效调查作为推销新药的敲门砖,鼓励医生开这种药品的处方。有的厂家请医生做疗效调查的药品甚至是多年使用的药品,其目的很明显,就是提醒医生继续开方,排挤竞争对手的同类产品,提高自己药品的销售额。所以,不来梅大学的药学家格拉斯克教授认为,这种以推销为目的的疗效调查不仅没有必要,而且增加了医疗保险公司的药品费用负担,因为不少新药与多年证明有效的药品在疗效上完全一样。

更成问题的是,医生做这样的疗效调查后从制药厂家那里获取金钱报酬。据说,医生填写这样的调查报告获得的金额很少,通常为五至十欧元。但是格拉斯克教授知道行外人不知的内情:如果医生使一名病人改用厂家推荐的某种药品,医生可按每个病人获得二百欧元的标准得到医药公司发给的报酬。“这是医药腐败”,格拉斯克气愤地说。

为防止医药腐败,德国制药工业制订了“自愿自我监督准则”,准则规定,制药厂家不得以疗效调查的名义对医生开方用药施加影响。但是,“自愿自我监督”组织去年一年只揭露了两起医药界腐败的案件,因为该组织主要依靠制药厂家的互相揭发。但同室不操戈,依靠行业内部互相揭发,浮出水面的事情显然少多了。

现在,仅靠自我监督不行了。改革后的医疗体系做出具体规定:制药厂家必须申报向医生支付报酬的金额。此外,由医生和医疗保险公司联合组成的审核部门将加强对疗效调查的监督。看来,尽管各方利益集团都对医疗改革提出了批评,但至少在这方面,医疗改革还是迈出了正确的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