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却有死刑:台美日的废死争议
2019年1月4日(德国之声中文网) 翻开世界死刑地图,法律上仍维持死刑的国家有86个,其中有50个国家至少10年未执行死刑。仍在执行死刑的36个国家和地区多数是开发中的专制政体。少数民主自由与强调人权保障却仍有死刑的美国、日本和台湾常被拿出来讨论,为何在废除死刑议题上仍长路漫漫。
台湾:精障判死惹议
根据台湾废除死刑推动联盟2018年的死刑判决报告,自2012年至2018年死刑定谳案件有7件,其中4件当事人有精神疾病或智能障碍。
废死联盟法务主任林慈伟说:“像林于如、彭建源、陈昱安,这3个人甚至被精神科医师在鉴定报告具体地讲说他们的智商有的是低于60,有的在犯罪之前就有在看精神科门诊。如果是按照人权公约,是尽可能要对他们在使用死刑上有限制,可是我们的法院还是判死。”
林慈伟提到了台湾2009年在立法院三读通过《公民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及《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和台湾的《两公约施行法》。他指出,许多台湾的法官对于国际人权公约内国法化的脉络不熟悉,造成司法体系无法与时俱进。他以联合国人权事务委员会在2018年10月31日通过的一般性意见为例指出,虽然意见中要求法院必须考量被告的情状和减刑事由,也提到精障判死和正当法律程序的问题,但是现实中要使用却受到层层阻碍。
他说:“我去听某一个庭,被告律师拿出这个意见。当庭检察官就对着律师说:‘那是什麽东西,没看过,是真的吗?’居然我们国家的司法官在质疑一份最新出炉的联合国文件.....台湾是法治国家,它就是有法律的拘束力,应该依法审判。”
此外,在台湾主流民意仍支持死刑的情况下,媒体在报导时常将“两公约”和“精障”与“逃死”或“免死”等词连结在一起,煽动民众情绪。林慈伟强调,两公约包括许多其他人权保障,对未成年者、怀胎妇女也都有不得判处死刑的规定。他认为问题还是回到基本生命权的保障。
综观台湾法院在7个死刑案件的判决,相当大的篇幅还是在犯罪手法的重述和道德伦理的评判,对于被告的生活状况和犯罪的动机与目的少有着墨。林慈伟提到,台湾法院应该详细表明量刑标凖,而不是把非法律要件的“教化可能性”做为结论。他也鼓励民众不要只透过媒体了解案件,而是实际进入法庭监督审判,了解判决的讨论过程。
美国:死刑判决持续减少
连续9年以来,美国是美洲上唯一执行死刑的国家,在2018年处决了25名死刑犯,连续第四年执行不到30人的死刑。根据美国死刑信息中心(Death Penalty Information Center)的年度报告,2018年有42人被判处死刑,比2017年的39人略有上升。这样的判决数与1996年有315个死刑判决比起来已经大幅下降。
死刑信息中心表示,整体趋势很明确。“与过去4年相比,死刑判决减少了一半”。这一数字远低于20世纪90年代。随着越来越多的囚犯被免除或赦免死刑,美国4分之1个世纪以来,死刑犯人数首次降至2500人以下。
根据《华盛顿邮报》专栏,今年美国有2名死刑犯得到平反无罪释放,证明了不可逆的死刑有其问题存在。其中一个案子在佛罗里达州,当事人在陪审团未能就惩罚达成共识下被判处死刑。虽然佛罗里达州曾对其制度进行改革,但令人惊讶的是,仍有许多地方允许法官在没有一致的陪审团建议的情况下判处死刑。光是在2018年,就有3起死刑判决是这种程序下的结果。
专栏也提到,2018年被判处死刑或执行死刑的人大多都患有精神疾病或智能障碍的迹象。根据死刑信息中心的统计,至少有11名被处决的囚犯有重大的精神病证据。
在美国的50个州当中,有19个州已经废除死刑。在31个仍有死刑的州当中,有11个已经超过10年没有执行死刑。死刑判决和处决主要集中在南部和大平原的一些州。根据美国盖洛普民调,民众对于死刑支持程度在90年代以来持续下降,目前大约是56%,愈来愈接近反对死刑的人数。
日本:民意支持死刑
日本在2018年处决了15名死刑犯,是自1993年来最多的一年。其中包含了13名犯下“东京地铁沙林毒气案”的奥姆真理教核心干部。
日本死刑执行和制度相当的封闭。直到当日被押往刑场前1小时为止,死囚不会被告知确实行刑日期,家属也只有在死刑执行后会收到通知。这常被指出对死刑犯及其家属,甚至是执行死刑的监狱工作人员都是很残忍的一件事。因为死刑执行并非由专业人员来做,而是由平常守卫死刑犯的普通监狱工作人员执行。他们因为协助执行可以额外获得2万日元(180美元)。
即便存有争议,日本民众对于死刑的支持仍居高不下。根据法新社引用日本政府在2014的民调,在针对1800人的调查中显示,有80%的人认为死刑应该存在,只有10分之1的人赞成废除死刑。但如果在无期徒刑且不可假释的情况下,支持废除死刑的人会增加到38%。虽然根据日本法律,死刑判决应在最高法院确认后六个月进行。不过实际上,许多死囚在牢房中关押多年。截至目前,日本有110人等待处决。
夏立民/杨威廉 (综合报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