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翔涉嫌间谍罪一案在北京做出判决
2006年8月31日8月31日,新加坡《海峡时报》记者程翔涉嫌间谍罪一案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程翔间谍罪罪名成立,判处入狱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没收个人财产三十万元。
据媒体报道,法院指称,2004年5月到2005年4月之间,程翔与台湾间谍组织某基金会代理人有联系,并按照其布置的任务,以传真和电子邮件的形式从北京等地向此人提供了涉及国家机密及情报的有关文字材料,并以化名获取酬金港币三十万元。其行为已构成间谍罪。法庭鉴于程翔主动交待事实,并交出笔记本电脑证据,将其看作自首行为从宽量刑。
判决后,香港记者协会主席胡丽云表示,他们对整个审判过程及最终判决非常不满意。她说:“因为从案件开始审理到现在,我们一直都不知道里面每一个环节是怎么一个样子。我们也不知道国家是在什么样的依据之下判定程先生有罪。什么是国家秘密呢?我们一直都看不见它清楚的定义是什么。在这种情况下,我们相信,它一定会对新闻自由、言论自由、和每一个记者个人的自由都会造成很大的危险。”
宣判当日下午香港记者协会举办了记者招待会,并公布了一份由程翔妻子发表的声明。胡女士表示,对于程翔事件的后续工作,他们将会配合程翔家人的要求,同时也会通过努力让国际记者了解该事件的情况。
程翔于1996年出任新加坡《海峡时报》中国首席特派员。2005年4月在广州被拘留,2005年8月以涉嫌间谍罪为名被正式逮捕。此后被拘留了16个月,一直没有开庭审理。直到2006年8月15日才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开庭。
程翔被拘留期间,程翔家人、由程翔在香港的同学和朋友组成的程翔事件关注组以及香港记者协会一直以各种形式争取让程翔一案早日得到公开公平公正的判决。
《海峡时报》所属的新加坡报业控股集团发言人周淑萤说,“我们现在能做的就是等律师,还有和他的家人商量要不要上诉。我们等知道了他们的决定后才可以回应。据我所知,程翔在海峡时报工作期间一直很优秀。而且我们从来没有怀疑过他的为人,还有职业作风。现在我们只是希望他们能做出更宽厚的刑罚,因为据说现在程翔的健康状况不是很好。”
周淑萤表示,目前程翔的律师正在和他的家人联系,以便决定是否要上诉。同时她说,程翔事件后,《海峡时报》不会改变他们在中国的新闻报道上的操作。
有分析指出,五年的量刑对于间谍罪这样一个罪名来说实际上是非常轻的。而正是这一点令人怀疑,程翔是否真的是因间谍罪被捕并判刑。程翔被捕之初,他的妻子怀疑程翔被捕一案与他赴广州取得一份赵紫阳生前访谈录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