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荆陵等涉“煽颠”案广州宣判
2016年1月29日(德国之声中文网)周五(1月29日)总部位于伦敦的国际特赦组织(Amnesty International )在一份新闻稿中称,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唐荆陵有期徒刑五年,袁朝阳(笔名袁新亭)和王清营则分别被判有期徒刑三年零6个月和2年零6个月。
在法院旁听的唐荆陵妻子汪艳芳表示,"这是一个荒谬的判决"。
汪艳芳对法新社记者说,"我觉得对他们三人的判决是欲加之罪,他们三人没有犯任何罪,只是伸张了正义的价值观。"。
中共当局不会容忍对其统治构成潜在威胁的任何形式,习近平上台以来,不少持不同政见者被监禁。
庭审中,检察官指控"广州民主三剑客"曾寄出5本关于"非暴力不合作"的书籍,并以此作为证据指控三人"煽动颠覆国家政权"。
根据起诉书,被告的罪行之一是"公然鼓动他人参与'公民不合作运动'"。起诉书描述,唐荆陵、袁新亭和王清营散发并讨论他人出版的关于以和平手段终结独裁的书刊,以及在维权人士聚会场合传播上述理念,作为他们触犯"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的证据。他们传播的书刊包括全球非暴力运动研究者吉恩・夏普 (Gene Sharp)的著作。
法院认为这些书刊含有"严重政治错误"。
唐荆陵妻子汪艳芳说,法院认为那五本书中涉及到中国,书中有反对社会主义,反对共产党,法院以此来举证唐荆陵、袁新亭和王清营。
她表示,"法庭认为,在中国传播'非暴力不合作理念'触犯了中国法律。"
法院拒绝对法新社的提问予以置评。
三剑客和三次庭审
"广州民主三剑客"案历经三次庭审。2014年5月16日被广州当局以"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1个月后,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批捕3人。
时隔1年,2015年6月和7月,广州中院进行了第一次和第二次庭审。第一次庭审开庭审判不久便被迫中止。被告家属曾透露,原因是法庭拒绝传唤有关证人,并拒绝让共产党党内人士回避。
44岁的唐荆陵曾通过推特介绍自己称,他从1998年开始在广州从事律师职业,因多次参与维护人权的工作于05年被当局迫害失去律师执照。现为中国公民不合作运动的首倡者和积极推动者。
同为44岁的袁新亭和33岁的王清营,近年与唐荆陵一起参与维权活动。三人积极倡导公民非暴力不合作理念,也是《零八宪章》的首批签署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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