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死刑-历史余绪
(德国之声中文网)生命权是最基本人权,赫然列在国际人权宣言中。然而,经由战争和暴力冲突,恐怖主义和刑事犯罪,这一基本人权频繁遭受侵犯,令人难以忍受。同样不能令人容忍的是,仍有国家及政府,借司法之助杀人。去年,至少有1634人被执行死刑;国家数量:25个。
执行死刑真实数量不为人知
非政府组织大赦国际提供了这一数字。它显示,全球范围取消死刑的努力遭受挫折。因为,执行死刑数量并未减少-2015年的数量高于过去四分之一世纪的平均数!何况,人们还应考虑到实际被处极刑的数量会高得多。很多国家根本就不提供相关信息。中国这样的国家把死刑判决数量作为国家机密。在中国,46种犯法行为被认为是罪该当死。在那里,死于国家之手的人数可能超过全球其余国家和地区的总合。由于外界无法确知,所以,在大赦国际的统计表上未出现中国的大名。
在统计出来的死刑中,90%发生在伊朗、沙特阿拉伯和巴基斯坦。而在这3国中,死刑并不仅仅依据《旧约》"以眼还眼、以牙还牙"戒律,例如谋杀罪以死相抵,也不仅仅是依据国际法中也允许的对"最重罪行"的那种惩罚。在这些国家,宛若重返欧洲中世纪,通奸者被乱石砸死、同性恋者被处绞刑,或者,所谓的"亵渎者"亦被处死。
其他一些不一定与涉及暴力的刑事犯罪行为,例如毒品交易或走私,也被判死刑。比如,伊朗:去年,约1000名被处死的犯人中,约三分之二是因毒品犯罪而获极刑。但是,即使是这样的严刑峻法也于事无补:毒品依然在伊朗国内到处都能弄到,且数量充足。这一点也表明,死刑的赞成者们所说的那种惩戒效应全不存在。
欧盟动议失利
论及毒品问题,不能不提到:本月中旬在纽约举行的世界毒品大会预备会上,欧盟的一项动议未能获得通过,令人大为失望。欧盟要求废除毒品死刑罪。在会议结束文件中未出现相应的说法。中国、印尼、马来西亚、巴基斯坦、埃及和其它国家坚持其关于死刑属于主权国家司法权、不属于毒品大会议题的立场。
死刑是注重报复而非公正的那些时代的遗留物。死刑毫无意义、残忍、侮辱人格、导致社会野蛮。白俄罗斯是欧洲境内唯一一个依然坚持死刑的国家,这让人心痛。去年,在政治和道德领域自诩有主导地位的美国,每两星期就处死一名犯人,这也令人唏嘘再三。
世上多数国家认识到,国家杀人不可能是对谋杀或其它罪行的恰当回答。102个国家全面废除了死刑。去年,又有4个国家加入了这一行列。这些国家每天都在告诉人们:现代司法、现代刑事犯罪法无需刽子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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