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淼的“中国公民待遇”
2015年1月15日(德国之声中文网)在朋友兼助手张淼被捕三个月之后,德国《时报周报》驻北京记者科克里茨(Angela Köckritz)发表长篇文章,公布了她在这一事件中的经历。首先我对Köckritz女士公开陈述事实表示赞赏。在类似事件中,中国政府总是以各种方法迫使知情人保持沉默。正如张淼的家人也曾请求尽量少发报道一样,他们明示或暗示说,公开报道会对被拘押的当事人不利。这就等于承认,中国的司法是可以根据舆论状况而随时改变的。家属和知情人往往被迫配合当局。事实上,在没有外界关注的情况下,当局更会胡作非为。
Köckritz女士的文章透露了大量的信息,其中不乏黑色幽默。例如,"从一开始,国家就说占中是'颜色革命',由外国敌对势力支持。如果能找到一个所谓间谍,那么他们的说法就有说服力了。难道这个人就是我?"但是,作为一个中国人,在阅读的大部分时间是笑不出来的。尤其是警官张先生得知张淼没有德国护照,是中国公民之后,得意洋洋地对Köckritz女士说:"不管怎样,张淼是个很普通的中国公民。我们会把她当作一个中国公民对待。"在去年10月的一次中国外交部例会上,发言人洪磊在回答张淼被拘的提问时也强调说:"你提到的这个人是中国公民。"
如果你明白为什么很多中国人有钱或者有权之后,想方设法让自己及家人持有外国护照,就会懂得"当作一个中国公民对待"的含义。Köckritz女士应该庆幸,她在被指控支持分裂中国、组织占中抗议活动之后,还能从警局走出来,因为她不能"享受"中国公民的待遇。如果是一个中国公民,连一个像样的罪名都不需要,就可以让你失踪。前述外交部例会上,发言人称张淼被拘是因为"涉嫌从事寻衅滋事活动"。Köckritz女士在文章中说,她先被告知张淼"卷入了村民纠纷",随后又说"涉及到国家安全,涉及到恐怖阴谋","事关煽动骚乱"。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司法程序,本来应该约束警方更严肃地对待加诸一个人的罪名。但是警方对她说,"刑事审判程序才管不了这么多。"
不妨回顾一下:十年前,《纽约时报》北京分社新闻助理赵岩被捕,理由是涉嫌泄露国家机密罪。七个月之后,罪名换成了完全不相干的涉嫌诈骗。时任国家主席胡锦涛访美前夕,检察院撤销对赵岩的所有指控。两个月之后,同一个检察院再次以诈骗罪起诉,赵岩被判三年徒刑。目前被拘押的律师浦志强、学者郭玉闪等,都是先以一个罪名拘押,再以另外的罪名逮捕及起诉。由此可见,真正涉嫌诈骗的,是中国政府。
在二十余年的媒体工作中,我认识了很多外国媒体的中国助理--他们大多事实上是记者,但是由于中国政府不允许外国媒体驻华机构聘用中国公民做记者,他们只能以助理或者研究员的身份工作--几乎所有人都被中国安全警察约谈过。约谈的名义是"聊天",事实上是以强权为背景的审讯。有些人还被迫为安全部门工作,搜集情报定期汇报。但是,大多数人对此感到厌恶和恐惧。这种情况不仅对这些中国媒体工作者不公平,也是对世界新闻自由的威胁。
中国有两百多人因为表达支持香港雨伞运动而被拘捕,张淼是其中之一。这本身是极其荒谬的言论罪。警方对Köckritz女士的审问显示,为《时代周报》工作,又可能增加张淼的罪名,让她面临勾结外国势力分裂国家、出卖国家机密等调查和指控。德国的媒体和政府有责任为她的自由而呼吁,这也是为自己的新闻自由而抗争。
我们不得不面对这样的现实:一方面,国际舆论的压力和政府之间的谈判仍然是制约中国政府胡作非为的力量,甚至是惟一的力量;另一方面,中国政府越来越不在乎这些力量,甚至反过来制约它们。让外国人"享受"中国公民待遇的情况越来越多,比如美籍华人薛蛮子先生因为在微博发表批评中国政府言论,2013年被以"嫖娼"名义抓捕并让媒体肆意羞辱。从事中国民主运动的美国人王炳章先生,更早前被中国当局从越南绑架后判处无期徒刑,在狱中遭受身心虐待。
越来越多的外国记者,学会了中国记者对中国政治报道的自我审查。否则,他们就有可能像Köckritz女士一样,被威胁离开中国。从她的报道中可以看出,Köckritz女士对中国政治和社会有深入的了解。把这样的外国记者赶走,中国安全警察又立了一个大功。
长平是中国资深媒体人、时事评论作家,现居德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