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年前的国会纵火案
2003年3月1日警察在现场逮捕了一名名叫范.德尔.卢贝的荷兰籍年轻人,此人自称是共产党人,并立即供认放火的目的是对资本主义实施报复。卢贝没有交代其他的同谋。但是,就在当天晚上,普鲁士州内政部长戈林便叫嚣纵火案是共产党干的,并称这是共产党起来造反的第一把火。在国会纵火案的开庭审理过程中,戈林说:
“当赫尔朵夫伯爵听说纵火案后,他和我们一样,马上就清楚地意识到这是共产党干的。我当然将他叫到了房间里,并请求他提供自己的人马,我们必须把所有的人都抓起来。”
大量共产党人士和左翼作家纷纷被捕。但是,纳粹党的反对者站出来,指出纵火案的幕后策划其实是纳粹党自己,他们这样做的目的是无情打击异议人士。历史学家默姆森则对上述两种分析提出了质疑。他说:
“纵火事件是荷兰人范.德尔.卢贝干的,这是一个涉及单个案犯的事件。共产党人和此事完全没有关系,纳粹也与此无关。我们没有理由或更深刻的原因去怀疑这不是一个涉及单个案犯的实践。“
不管怎么说,纳粹党人利用了这一时机。事件的第二天,帝国总统兴登堡就签署了所谓的“保护人民和国家”紧急条令,取消了一些重要的公民权,同时限制言论自由和新闻自由,允许国家机构拆看私人邮件,监听私人电话等等。紧急条令还禁止举行集会,简化了搜查私宅的手续。历史学家默姆森认为,即便没有发生纵火事件,也同样会有这些措施出台。他说:
“纵火案后颁布的条令其实推出了计划中的将立法权授予国家的授权法所拟定的一些内容。因此,国会纵火案对实行专制统治起到了加速器的作用。实际的情况是,希特勒比他所预料的更快上了台,更快完全掌握了实权,因此,以后的授权法更多的只是起到了将其合法化的作用。”
国会纵火案半年后,莱比锡法庭开始了对荷兰人卢贝,共产党议会党团主席托尔格勒,保加利亚共产党人季米特洛夫等5人的审判。庭上,季米特洛夫和戈林针锋相对,他说:
“苏联和德国有着政治经济上的联系,德国人知道这些吗?“
戈林说:
“我想告诉你们,德国人民知道些什么。德国人民知道你在这里的行为是卑鄙无耻的,你放火烧国会,然后在这里肆无忌惮。我不是到这里来接受你的审判的。“
但是,审判结果给纳粹党人泼了一盆冷水。除了卢贝被判处死刑并在次年执行死刑以外,所有其他4名被告因没有犯罪证据全部被无罪释放。
这起审判也促使纳粹党人在1934年成立了一个特别法庭,也就是人民法庭。就此,德国司法的独立性便宣告终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