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地方政府自行发债
2011年10月22日据中国多家媒体报道,10月20日,中国财政部公布,经国务院批准,2011年上海市、浙江省、广东省、深圳市地方政府自行发债试点启动。
财政部财科所副所长刘尚希表示,试行地方自行发债,可以引导地方政府逐渐规划自己的债务管理流程,优化债务结构。
财政部在下发的通知中也对四个地方政府自行发债的债券期限与规模进行了详细的规定。根据财政部的通知,试点省(市)发行的政府债券为记账式固定利率附息债券。2011年年政府债券期限分为3年和5年,期限结构为3年债券发行额和5年债券发行额分别占国务院批准的发债规模的50%。此外,财政部的通知中还明确说明年四个试点由财政部代办还本付息,债券的偿还还是由中央负责。
2009年,中国国务院同意地方发债,但由中央代理发行,并列入省级预算管理。
"给土地财政萎缩的地方政府一个出路"
对此德国之声采访中国经济学者、北京科技大学教授赵晓,对于中央此举原因,他认为主要是和中国目前的经济形势有关,政府对楼市的调控导致地方土地财政出现问题是这项举动真正的原因
赵晓说:"过去地方政府的主要收入是靠土地财政来获得,房子不好卖了,土地也不那么好卖了,但中国的经济还要向前走,第三季度中国经济已经下滑,第四季度有可能进入到9%以下的增长。一方面房货调控要继续,另一方面不能不给地方政府一个出路,房贷调控实际上是将地方财政卡死了,地方如果找不到其他经济来源,地方经济就会萎缩,接下来中国经济会更快的滑落。"
赵晓也认为,中央先在这几个地方实行试点自行发债,如果运作得顺利,就可以证明地方不一定要靠房地产和土地财政作为地方发展的动力,从中国目前来看,经济上还是有一定的增长潜力。
"我们的政府不太守信用,谁来买债券?"
德国之声也采访了中国知名的经济学家茅于轼,他认同此举和地方政府土地财政萎缩有关,另外他也觉得此举也是中央政府希望地方政府自行解决债务。
但他同时指出这个举措的关键点在于谁来购买地方债券:"我们的政府是不太守信用的,而且利息率也不高,凭什么要买它的债券呢?这个问题恐怕是主要问题。"
"中央既要控制地方,又要为地方背书"
就中央政府在此新举措中保证在明年偿还四个试点的债券本息作法,茅于轼认为:"可能是中央作出的担保,所谓的地方债券就是由地方发地方还,如果地方发了要中央还,这就扭曲了,我也不认为中央能够代地方还地方债券,这不大可能。"
对此赵晓认为:"这说明这个举措还不是一步到位,中央还是要监管地方,还是要控制地方,另外可能也是为地方加了一个背书,加大地方政府的信用。中央在这两个方面的想法肯定都会有的。"
"你准备好卖房了吗?"
四省市将启动自行发债试点消息发布后,中国官媒邀请各路经济学者进行解析,却并不阐释此举对普通公众的影响,中国知名时政府评论人莫之许对此在网上发出了评论:"允许四地方政府发行地方债,可看作是准备放弃扶持房地产,地方政府失去土地财政收入之后,可以用地方债保持财政平衡,至于发债担保,可以用未来的物业税收入充当,各位准备好卖房了吗?"一时间, "你准备卖房了吗?"成了流行语,房地产开发商将如何应对?土地财政曾引发的诸多地方社会矛盾,是否能破解,还有待观察。
作者:吴雨
责编:李京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