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纠纷:“柏林做法较允当”
2013年5月29日(德国之声中文网)中国总理李克强履新之旅,不选择欧盟总部所在地布鲁塞尔,而只到柏林,凸显德国在欧盟之重。5月29日一期的《南德意志报》刊登的一篇评论文章指出,总起而言,围绕光伏争议,柏林政府的做法比欧委会允当:
“即使只看光伏业,人们就不仅要问:欧洲人为何要用关税保护那个欧洲本来就不可能继续保持下去的行业?为什么欧盟成员国要人为抬高中国光伏电池板的价格,而廉价进口产品本可让欧洲数百万消费者受益?为什么布鲁塞尔要强迫德国、西班牙或奥地利的居民们在自己的屋顶上安装德制光伏电池板,而中国企业本可以更低廉的成本生产?按逻辑,欧盟人也该对电视机、手机或电脑征收进口关税,从而保护其硕果仅存的生产商不受强大无比的亚洲竞争对手的欺负。
“欧洲光伏业,尤其是德国光伏业,如此强烈地要求获得国家保护,就因为相关企业长期以来可以稳稳当当地得到国家的资助(以及直至总理的高层政界人士的关注)。对生态能源的国家资助方使该行业膨胀若此,终至大而失当。如今,该行业以更快的速度萎缩,究其原因,也同对生态能源的大规模资助有关:由此形成的掘金热也吸引了别的供应人,—尤其是中国人,他们也希望能分得盈利,而数年前,中国还没有自己的光伏产业呢。
“北京当然也以补贴方式向自己的光伏企业提供帮助。然而,征收惩罚性关税依然是错误的回答。如果由此保护一个人为膨胀起来的产业,欧洲人并不会得分。更好的做法应该是,欧委会和联邦政府说服中国人,对其它商品、对欧洲企业,开放更大市场。为此,需要使用强有力的和清晰的语言,而不仅仅是友好的宣示。”
别具深意
《法兰克福汇报》也注意到,欧委会坚持对中国光伏产品征收惩罚性关税,德国政府则威胁将采取抵制立场。该报经济栏目上的一篇文章指出,根据欧盟现有章程,光伏纠纷仍有解决希望,只不过,对欧盟而言,相关争议别有一番意义:
“根据欧盟的反倾销法,委员会在同成员国磋商后,即使在成员国不同意的情况下,也可以颁布通常为6个月的制裁。……而如果委员会要将这一暂时的制裁转变为通常为5年的长期制裁,则需要成员国的同意。
“以出口量计算,光伏电池板之争是欧盟历史上的最大反倾销案例。……冲突的微妙之处也在于,欧委会将其视为一个大计划的组成部分,欧委会试图通过贸易制裁促使中国人在包括安全政策在内的一系列议题上作出让步。在布鲁塞尔,人们坚持认为,联邦政府从一开始就直接参与了这一大计划。”
摘编:凝炼
责编:李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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