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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巾与德国课堂-模棱两可的判决

转载或引用务请标明“德国之声”<br>本站网址:www.dw-world.de/chinese2003年9月24日

小小的包头巾,竟让欧洲许多国家法院和政府忙得不亦乐乎。一位阿富汗裔女教师坚持戴着包头巾教书,被巴符州拒绝。此事折腾了几年,直到今天联邦法院就此作出判决,问题仍然没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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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主人公-费蕾斯塔.鲁丁女士图像来源: AP

在欧洲,对包头巾问题的看法大相径庭。在法国,这个问题已经争议了14年,法国总理拉法兰最近还说,重新禁止包头巾是可能的。在英国,包头巾根本就不是问题,女公务员到处都可以包着头巾上班,无论是当老师的还是当警察的。

即使在穆斯林地区,对包头巾的观念也是不统一的,至少这并不是宗教上的义务,而是妇女运动组织和人权组织抗议妇女受压迫的标志。重视包头巾的主要是伊朗、阿富汗、沙特阿拉伯这些国家。在土耳其,公务员不允许包着头巾上班。

德国对包头巾也没有统一的规定。对大多数州主管学校的当局来说,这根本就不是一个需要讨论的问题。但在女教师费蕾斯塔.鲁丁所在的巴符州,每一级的法院都支持州政府的意见:在学校课堂里老师不能包着头巾。

该州的绿党议员本德尔女士同样支持州政府的观念,她说:“在包头巾后面是这么一种观念:女人不能裸露。不能裸露的包括头发。因为裸露会激发男人的性联想。我觉得这是2003年也许应该让孩子们讨论的问题,但不能够以女教师为榜样来讨论。我们也知道,许多女孩子被她们的父母逼着包上头巾。假如她们的女教师头上戴着这样的东西,她们又凭什么反抗她们的父母呢?”

德国教会对这个问题的看法也不统一。新教神学家布劳赫女士担心,如果最高法院就此作出决定允许包头巾进课堂,会被理解成对德国穆斯林组合的支持。而天主教主教阿尔格米森则认为,假如一个女人认为她的信仰是那样的重要,而她也并不想以此达到公开挑衅的目的,这就不是问题。

如今名扬全德国的鲁丁女士于1972年出生于阿富汗,自1987年来生活在德国,8年前已经加入了德国籍。她在德国完成了教师专业的学业,但始终拒绝摘下头巾进课堂。1998年7月,州主管部门拒绝她当教师。这些年来,鲁丁女士一级级地起诉上诉,该州三级法院先后作出了对她不利的判决。

今天,德国最高法院-联邦宪法法院终于就此作出了判决。5票对3票,判决是:在没有相应法律的情况下,不能禁止穆斯林女教师在课堂上包着头巾。巴符州法院的判决“没有足够的相应法律基础。”但是,副庭长哈瑟墨尔声明,不能从这个判决中引出结论说包头巾是符合宪法的。但这个问题的决定机构不是法院或当局,而是立法者。

因此,今后各州仍然有权力拒绝包头巾。

(平心综合报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