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歧视的难民儿童
2014年9月12日(德国之声中文网)14岁的朗吉娜(Rangina)来自一个阿富汗难民家庭。她在伊朗出生,在巴基斯坦和土耳其上的学,现在居住在德国雷克灵豪森的一个难民公寓。她没有任何证件,今后的生活一片茫然。她是生活在德国的65000名难民儿童之一。这些生活在德国的弱势群体时刻在为被驱逐而担惊受怕。
"儿童福利没有被放在首位"
德国儿童所享有的权利,难民儿童常常是望尘莫及。联合国儿童基金德国分部理事会成员吕特克斯( Anne Lütkes)说, "德国移民和避难法限制了难民家庭的儿童享受教育、医疗和社会参与的权利。"这是联合国儿童基金德国分部委托"无成人陪伴的未成年难民联邦专业协会"对在德国的难民儿童进行调查后得出的结果。
该调查报告的作者托马斯·贝特霍尔德(Thomas Berthold)对在各个联邦州从事难民工作的超过30名专家进行了调查采访。此外,他本人也同一些未成年难民或者是儿童时期便随家人作为难民来到德国的移民进行了交谈,听他们介绍经历。贝特霍尔德得出的结论令人震惊。他说:"对于难民儿童来说,其儿童权益并没有被放在首位。虽然儿童福利有时得到尊重,但不是规则。"
例如,"在拥挤不堪的难民集体公寓的生活对难民家庭来说就是一个沉重的压力。"他们不只是在来到德国后的过渡期被临时安置在这里。有些难民家庭甚至在这样拥挤的集体公寓居住10年或者15年之久。
各方面的不公正待遇
据联合国儿童基金会的调查,难民儿童在教育和医疗方面也受到不公正待遇。被正规学校拒之门外;只有急病才能去医治,否则必须事先获得相关部门批准。
贝特霍尔德说,难民儿童在忍受着这些歧视的同时也面临着众多的压力。尽管他们年龄不大,却常常是其家庭在陌生环境中的支柱。他们很快学会德语,帮助家人与政府部门打交道,通过学校或者儿童日托中心使家人与外界建立接触。"
将儿童权益保护列入基本法
德国联邦政府人权和人道援助特使施特莱瑟尔(Christoph Strässer)也批评德国在审核避难的理由时没有一并考虑儿童在原籍国的处境。儿童受奴役和剥削,以及身体受虐待,如女孩割礼和强征儿童兵的威胁没有被作为避难的理由受到足够的重视。施特莱瑟尔认为应该将儿童权益保护列入基本法。他说,"儿童尤其需要保护。"他相信,如果将儿童权益列入基本法,难民儿童的处境将得到改善。
联合国儿童基金德国分部理事会成员吕特克斯也赞成这一主张。她抱怨德国批准的联合国儿童法公约的条款没有全部得到实施,例如德国避难法规定,16至18岁的青年人被作为成年人对待。但是联合国难民公约则规定,在未年满18岁之前,他们仍然是儿童。吕特克斯说:"孩子就是孩子,在逃亡途中,他们尤其需要受到照顾。"
作者:Bettina Marx 编译:李京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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