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民思潮”黄之锋被加控两罪 周五上庭
2015年8月27日(德国之声中文网)“参与(2014年)9月26日重夺公民广场的行动是我在过去参与社会、学生运动的四年里做出的最好决定”,黄之锋周四(8月27日)这样对媒体说。年仅18岁的他表示,自己并不后悔--“哪怕代价是上法庭、是坐牢”。他说,警方做出的是“政治起诉”。
据路透社报道,黄之锋的律师章智达(Michael Vidler)表示,黄并未遭到正式逮捕,而只是受“邀”在9月2日出庭。
“他(黄之锋)并不是处于取保候审,他们只是邀请他在9月2日出庭”,章智达说。“我不得不说,我在香港生活了20年,还从来没有遇到过这种情况。”
章智达同样谴责在事件发生近一年后的诉讼“完全是有缺陷的”,认为是“对法律程序的滥用”,法新社这样报道称。
同样在周四,黄之锋在其Facebook页面上贴出香港警务处发给他的起诉书,其中指控他“煽惑他人参与非法集会”以及“参与非法集会”,香港东区法院将于当地时间9月2日9点半审理该案件。
在同一帖子中,这位香港学生领袖还贴出了其上庭时间表,称也将于8月28日和11月9日分别因“阻碍公职人员执行职务(中联办烧白皮书)”和“藐视法庭(旺角占领清场)”在东区法院和高等法院接受庭审。
黄之锋写道:“最令我大惑不解的就是原来被控罪行详情包括‘导致任何人合理地害怕……破坏社会安宁’,真不明白为什么进入公民广场就叫破坏社会安宁……。如果进入公民广场就是破坏社会安宁的话,倒不如去抓王征(亚视大股东),他也在公民广场跳过舞。 ”他在帖子中还配上了王征在广场跳舞的图片。
同样在周四遭起诉的还有学联方面的周永康和罗冠聪。罗冠聪与黄之锋一样,此前已经受到阻碍警方执行公务等指控。两人将于本周五(8月27日)上庭,律师将为其进行无罪辩护。
在香港警局外,大约40名民运的支持者手持运动标识黄雨伞,喊着口号,要求目前的港首梁振英下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