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新移民法不得在新年生效
2002年12月18日广告
联邦法院多数法官的意见是,在今年3月22日联邦参议院通过新移民法的程序违法了德国宪法第78条的规定,原因是勃兰登堡州未能一致投票却算作了赞同票,这样,新移民法的产生是违宪的。
执政于勃兰登堡州的是社民党和基民盟的大联合政府。基民盟籍的内政部长在表决时投了新移民法的反对票,而其他投票人士则投了赞同票。一般在出现这种情况时,参议院轮职主席应将该州的表决作弃权处理。但3月22日任参议院主席的社民党籍柏林市市长维沃莱特却将勃兰登堡州的不一致表决算作了赞同票,理由是他当场询问了该州州长施托尔佩并将其意见作为该州的表决。施托尔佩是社民党籍,他的表决自然是赞同新移民法。由此,一场是否触犯德国宪法的争论激烈展开。反对党基民盟基社盟执政的6个州向联邦宪法法院送交了诉状。诉状只控告表决程序,不牵涉新移民法简化外籍专业人员来德工作的手续以及限制外来移民的事实。
今年6月20日,联邦总统社民党籍总统约翰内斯劳签署了新移民法。就他看来,参议院表决虽然不同于常规,但并非存在违宪行为。
联邦宪法法院第二厅的裁决具有最高的约束力,不容推翻。据透露8名参与表决的法官中有两名女法官未投赞同票。
德国联邦内政部长席利在稍后的记者招待会上表示,他将于明年一月将新法草案不加任何更改地重新提交参议院讨论。反对党也已发出愿意重新开始谈判的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