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高校收不起学费
2003年5月19日德国的公立大学不收学费,是“德国高校框架法”规定的。但1998年出台的“德国高校框架法”对大学学校期限却做了规定。根据这项法律,德国各州为能够顺理成章地在大学引入收费制,考虑了各类不同的方案。
以北威州为例,州州议会做出决议,对超过规定期限4学期、攻读第二个学士学位或者老年注册学生,从2003年夏季开始每学期收650欧元的学费。这项决议一经公布,大学生便开始了抗议当时州长克莱门特的大规模游行。施罗德总理也被卷入这场抗议,他曾好言对克莱门特建议过放弃收学费的念头。
支持收学费的一方提出的论点很简单:改善高校的财政状况只是一个方面,并不是主要目的。大学生缴学费,会促进他们尽快完成学业的意识,增强个人担负起责任的觉悟。否则,一个大学可以读10年或者更长时间,毕业后为社会做贡献的时间就相对减少,增加国家的负担。而且,这个世界上大部分国家实行的是大学收费制,为什么德国就不可以偿试别人的经验,打破一下这一领域的禁区?
反对大学生缴学费的另一方主要由在校大学生组成。他们的理由虽然会让人感到情绪化的因素占很大比例,但立场的鲜明性不容置疑:这是要让历史开倒车,回到学校大门只朝富人敞开的时代。
大学是否应该收纳学费这个问题一经提出引起的争论将德国公众泾渭分明地分成两大阵营,德国人难得表现得如此旗帜鲜明。
然而,怎样理性地分析这一问题,考虑解决这一问题的可行性,目前还很难看到一个综合性的方案。巴符州缩手缩脚实施“学期报名费”(Rueckmeldegebuehren)被告上联邦宪法法院并在那里败诉。
专家的意见
但问题并没有解决。德国经济法专家纳格尔教授在接受德国电台采访时首先提出的德国无法实行高校收费制的理由是,“德国高校收不起学费”。
他认为,首先,高校收费对家境不好的大学生产生一种威慑作用,因为即便是目前的不缴学费的情况下,他们只能以半工半读的形式完成学业。如果再加上学费,对他们来说无疑增增添了过重的负担。其次,学费无法补救学校捉襟见肘的经费难堪局面。因为整个经济不景气,财政部长在向高校提供教育经费时会考虑进大学学费收入并减少相应的部分。奥地利高校收纳学费的经验显示,学费收入成了国家财政收入的一部分。显然,学费没有做到专款专用。还有,高校应该不断完善经营管理机制。一旦有了学费的收入,高校便会丧失提高经营效益的动力。
苏格兰模式
怎样在改善高校的财政状况的同时,做到专款专用,而又保证家境并不富裕的学生正常完成学业,成了解决高校学费议题的核心。纳格尔教授举了苏格兰的例子。苏格兰没有照搬英格兰的模式,英格兰的大学收费,但苏格兰的却不收。在苏格兰设有一个“苏格兰大学毕业生基金”,专为高校机构筹集资金。苏格兰规定,大学毕业后,每个年薪高于1万英镑,也就是15000欧元的毕业生,有义务向这个基金会一次性交纳2050英镑的资金。大学毕业后没有立即找到工作的毕业生,便无需为借贷犯愁了。
普及高校学费在法律上行不通
不久前,柏林市长维沃莱特提出,德国大学应当实施普及收费的制度,也就是说,学费是上大学的前提条件。作为经济法教授的纳格尔说:“德国高校框架法的确有条对学费做有禁止的规定。维沃莱特想引入学费在法律上是行不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