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害女性的犯罪案件在德国越来越多
2020年11月29日(德国之声中文网)两年前的2月份,德国美因河畔法兰克福的一位35岁女医生被其前伴侣刺杀18刀,最终死在住所前的街道上。事后女检察官尤莉亚·谢弗尔(Julia Schäfer)赶到了案发现场。
谢弗尔说,现在回想起来,这是一个悲惨的传统案例:“两人曾经是伴侣,后来分开了。男方曾试图让女方心回意转。在这个阶段,罪犯已经开始有暴力行动。女方也报过警。警察禁止该男子联系和靠近受害者。犯罪当晚,罪犯在前女友门前等了几个小时。当她说他们的关系已经结束,她不希望继续保持关系时,男方随即拔刀刺杀了前女友。”
在德国,平均每天都有一名男子试图杀死其伴侣或前伴侣。每3天都有一名女子被杀害。现在尤莉娅·谢弗尔是黑森州司法部反家庭暴力协调办公室的负责人。她说,杀害伴侣不是一夜之间就发生的事情。“通常这种犯罪行为是一段时间以来积聚的暴力行为的高潮,往往开始于对受害一方实施的家庭暴力、侮辱、虐待和经济压力。”
妇女权益组织还指责德国媒体常常将这类杀人犯罪案件描绘成因“嫉妒”导致的“爱情悲剧”或“家庭悲剧”。妇女权益组织“Terre des Femmes”的凡妮莎·贝尔(Vanessa Bell)强调说,这样的用词会误导人们对犯罪行为的看法,从而将犯罪行为简单地视为家庭私事,让人感觉更多的是单个的谋杀事件,而不是整个社会的问题。
贝尔说:“在德国,这仍然是一个很大的禁忌话题。”这只是冰山一角,统计数据仅反映了已经报警和已经发生的案件。例如,2014年在欧盟范围内进行的一项调查研究表明,估计只有三分之一的家暴受害人报警。
种族偏见
斯坦因还谈到了另一个问题:“如果一个男人杀死想离开他或已经离开他的伴侣或前伴侣,那么就应该算是谋杀。因为他的行为动机是出于对异性的占有欲,是伤害人的尊严的行为。”
斯坦因说,原则上来说,这与所谓的“名誉杀人”相同。名誉杀人指的是女孩或妇女因给家族带来耻辱而被其亲属杀害。无论是荣誉杀人还是出于嫉妒而杀死伴侣,两者都是因损害家庭尊严所致。斯坦因说:“但是,如果我们仔细斟酌一下判决书,就会发现德国对名誉杀人进行了另外的归类划分,受到的惩罚更严厉。”
德国妇女权益组织“Terre des Femmes Deutschland”的凡妮莎·贝尔说:“实际上,三分之二的加害者是德国公民。” “对妇女的暴力行为发生在所有社会群体和阶层中,在任何地方都必须有效地加以制止。”检察官尤莉娅·谢弗尔补充说:“家庭暴力不是宗教、国籍或教育的问题。我们鼓励每个人予以关注和提供帮助,而不要说这是家庭事务,我不能参与。”
有望取得进展
2018年,德国签署了《伊斯坦布尔公约》。这是世界上第一个打击和预防家庭暴力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条约。该公约承认杀害妇女是一个结构性的社会问题,着重于保护受害者,并提出了应纳入德国法律体系的措施。
明年将有一个观察员小组将进一步调查德国的进展。妇女权益组织希望以此推动对法官和警官的进一步培训,加强对受害者的心理和法律咨询以及引起全国对这一问题的关注,增加妇女庇护所的数量。迄今每年都有大约16000名妇女到妇女庇护所寻求庇护,因此庇护所的位置还需要增加一倍。
德国女律师协会成员莱昂妮·施泰因(Leonie Steinl)说:“德国希望在打击针对特定性别群体的暴力案件方面起先锋作用,但遗憾的是德国却落在了后面。在谈到杀害妇女的问题时,许多德国人便只会想到在墨西哥有绑架、强奸、杀害和导致妇女致残的现象。最近几个月,在其它国家有成千上万的人走上街头抗议杀害妇女的行径,但是在德国,广泛的发起这一运动尚未成功。”施泰因说,在这一点上,德国还有很多东西要向其他国家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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