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将加强隐私数据保护
2012年1月26日我们在上网的时候,或多或少会留下一些私人信息。比如在购物网站上留下的送货地址,facebook上的朋友列表,甚至于谷歌搜索的使用习惯及偏好。而今,人们也越来越关注这些私人信息会有哪些用途,也关心自己究竟还能否删除这些信息。欧盟维权专员雷丁(Viviane Reding)则希望,新制订一项全欧盟统一的法规,更好地防止这些隐私数据被滥用,同时也希望企业能够减轻一些负担。
雷丁在本周三(1月25日)表示,该法案将适用于所有欧洲居民及所有企业。来自欧洲境外的企业也将被囊括到本项法案中。
企业将可节省数十亿欧元的费用
雷丁说,许多网民如今对网络充满怀疑,他们不再使用某些在线服务。而通过整合统一各国原先不同的法律,企业界也能因此节省下23亿欧元的开支。
尽管此前欧盟已经有隐私数据保护的法规,但是这还是1995年制订的,不能适应当今日新月异的互联网。欧洲公民数字权利协会主席、网络专家麦克纳米(Joe McNamee)认为,雷丁提出的这项建议将成为该领域的一块里程碑。他说,尽管现有法律规定,公民对自己在网上的信息拥有掌控权,但是如何实现这项权利,以及这项权利没有得到落实时应该怎么办,法律并没有明确说明;这就造成了现今有法难依的局面。
有权"被忘记"
根据雷丁的方案,将来,任何网络服务需要进一步收集处理用户信息时,都必须用明确的语言征得用户的事先同意,同时还应明确这些信息要保存多久。而用户则有权知晓他的哪些信息被存储于网上,并且有权要求删除这些信息,即所谓的"被忘权"。网络专家麦克纳米则特别批评爱尔兰的隐私数据保护工作,并揶揄说,Facebook没准就是因此而将总部设于爱尔兰。
数据保护专员雷丁还举了个例子来说明相关权益在将来如何落实:一个来自奥地利的大学生希望删除存储在Facebook上的私人数据,但遇到了很大的阻碍。雷丁说,将来,这名学生可以直接去找奥地利的网络监管部门,他们会自动与爱尔兰的相应机构取得联系,并要求对方解决问题;届时,爱尔兰和奥地利将适用相同的隐私数据保护法令。
德国标准适用欧洲
德国则有人担心欧盟统一的法律会降低现有德国的标准。对此,雷丁说,欧洲将适用德国的标准。他解释说,德国的相关规定是全欧洲最高的水准,因此他认为可以扩展到其他26个欧盟成员国。
不过,雷丁目前只是提出了建议,接下去该议案还将接受各成员国及欧洲议会的质询。虽然欧盟理事会及议会都对该提议表示赞同,但真正付诸实施,还得等上几年时间。
作者:Christoph Hasselbach 编译:文山
责编:叶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