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议员搬抄经济界建议?
2013年2月14日(德国之声中文网)起草一部适用于5亿欧洲公民的法律草案显然是一件非常复杂的事。为了避免不好的副作用,议员们就提案征求专家意见的做法是值得推荐的。但专家的角色并不总是独立的,只要他们是从某个公司或者某个组织的利益出发进行咨询,就被称作院外活动人士。
负责欧盟数据保护改革的欧盟报告人,绿党政治家扬·阿尔布莱希特(Jan Philipp Albrecht)不久前就抱怨说,和其它利益集团,如非政府组织相比,企业特别想向议员推销自己的主张。2012年,他从经济界院外人士那里收到的邀请是其它利益团体的9倍。而一些议员显然乐意接受企业的影响。
这是"院外人士抄袭论坛"(LobbyPlag)的创办者之一马可·马斯(Marco Maas)在对欧盟法律草案修改申请做出分析后得出的一个结论。他指出,议案修改申请中大段搬抄院外活动人士的建议,比较一下引用企业文件或非政府组织文件的数量,经济界的影响比非政府组织要大得多。
经济界并不比非政府组织影响大
"院外人士抄袭论坛"主要目的是推动数据保护改革。因此,该网上论坛上只有关于法律修改的欧盟文件。就此以偏概全是不对的。康斯坦丁大学的政治学者海克·克吕维尔( Heike Klüver)在一项有关欧盟法律制定中的院外活动大型研究中并没有发现经济界和公共利益集团之间的不平衡。
她说,人们常常认为,经济协会要强大许多,经济主导法律制定,而其它社会组织的声音却没人倾听。但她的研究证明,这一点并不适用于欧盟。克吕维尔对56项法律制定程序中经济协会和非政府组织能在多大程度上贯彻自己的利益进行了分析和比较,结论是不能发现显著区别。
议员需要专家
克吕维尔表示,议员们一般需要关注大量法律议案,但却只有一个秘书,一两个顾问,一个实习生。在这样的背景下,他们当然需要外来咨询。马可·马斯对此也持同样观点,但他认为有些法律草案出现退步,比如有关数据保护的法律草案。这令他感到恼火。
他说,最早的草案中要求在欧洲落户的美国公司必须遵守有关数据保护的严格规定,但按照新草案,美国公司可以选择将哪个国家作为公司在欧洲的所在地,看哪个国家的数据保护法律对其作为有利,有系统地避开严格的法规。
克吕维尔说,在一些对欧盟的个案研究中,她的一些同事也看到有搬抄他人建议的问题,但这并非是一种只涉及经济协会,不涉及非政府组织的现象。
内外战略
克吕维尔说,一般来讲院外活动人士有两大战略,即外部和内部战略。外部战略比如说媒体宣传或者示威活动。内部战略就是直接和议员建立联系,比如要求其表态,邀请他们参加磋商,正式的论坛和研讨会。此外还可以通过议会听证以及非正式的关系网建立联系,比如聚餐或者院外活动人士协会的招待会。
克吕维尔认为,院外活动是社会利益表现的重要组成部分,可以改善一些机构解决问题的能力。欧盟委员会甚至有一个利益活动人士登记,但她认为不足的是,利益集团代表并没有登记的义务。
作为法律制定程序的发起人,欧盟委员会驳回了任何有关缺乏透明度的指责。 欧盟委员会的发言人福雷德瑞克·文森特(Frederic Vincent) 说,"欧盟委员会从不直接使用由院外活动团体呈交的文稿。"
他说,来自公民社会的所有文件将在欧委会的网页上公布,并且将在欧委会呈交给欧盟议会或欧盟理事会的最终文件中明确标明考虑了哪些建议。欧盟电子事务委员尼利·克罗斯( Neelie Kroes)2月11日在推特上表示,"没有哪个院外活动人士告诉我该做什么,既没有美国人也没有其他任何人。"
作者:Jennifer Fraczek 编译:乐然
责编:雨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