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纪念六四人士被判刑
2014年3月24日广告
(德国之声中文网)本周一(3月24日),常熟市中级法院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申请纪念六四镇压24周年的中国公民顾义民有期徒刑1年零6个月,剥夺政治权利2年。
其代理律师刘卫国向法新社表示,今年37岁的顾义民曾在互联网上转发与六四镇压有关的图片,并于去年向警方递交了纪念六四24周年的游行申请。此外,他还曾申请于6月6日举行纪念湖南邵阳人士李旺阳的游行。
律师刘卫国表示:"审判结果违法宪法。"顾义民将提起上诉。刘卫国说:"我们认为顾义民行使了言论自由的权利。"
"危害党不等于危害国家"
顾义民于2013年6月1日被警方拘捕,6月14日被正式逮捕。案件于2013年9月29日开庭审理。代理律师刘卫国表示,在网上发布关于历史事件的照片没有任何违法之处,"如果顾义民的行为给执政的共产党带来负面影响,并不等于是危害了国家。"
"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是中国当局给不少异议人士定下的罪名。《零八宪章》发起人之一刘晓波也于2009年底因此罪被判刑11年。2010年,刘晓波在服刑期间获得诺贝尔和平奖。
重点关注异议人士话题的"新唐人电视台"报道称,瑞典、英国、瑞士、美国驻上海领事馆的领事,副总领事等也来到法院外试图参加顾义民一案庭审,被阻止,但是已经约见了刘卫国律师。
刘律师表示,他和本案的另外一名律师何辉新在法庭外遭人殴打。刘卫国认为施暴者隶属中国安全机关。律师何辉新头部受伤,并在互联网上公布了其伤部照片。他向德国之声表示,因被殴打后头晕、身体不适,所以不便接受采访。
综合报道:任琛
责编:石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