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岛核事故:前东京电力公司3高管获无罪判决
2019年9月19日广告
(德国之声中文网)日本福岛核灾难发生8年半后,经营者--东京电力公司的3名前高管被判无罪。东京地方法院周四(9月19日)在一项宣判中驳回检方关于这3名被告犯有业务过失致人死伤罪。法院在判词中确认,不能由被告承担福岛核电站事故责任。
2011年3月11日,一次强地震导致的大海啸造成日本东北部的福岛核电站冷却系统失效,导致多个核反应堆发生堆芯融化。约16万人被迫迁徙,成千上万人迄今无法返乡。
检方指控相关高管,虽知道福岛核电站有可能遭遇海啸,但未采取足够保护措施。检方律师指出,早在2008年,东电已获信息,福岛核电站有可能遭受最高可达约16米的海啸袭击,但公司上层却更关注如何避免停止电站运行,而不是设法解决问题;作为其结果,在2011年不得不进行的人员疏散过程中,有44人死亡,其中包括医院病人。
被告辩称自己无罪。他们指出,海啸无法预见,再者,即使采取了保护措施,依然会发生灾难。
若被判有罪,这3名前高管有可能获5年监禁。该审判案延续了2年多,且是福岛核事故发生后迄今的唯一审判案。
福岛核事故是继1986年切尔诺贝利核事故以来的最大核灾难。
凝炼/李鱼(德新社、法新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