穆斯林女教师戴头巾有害社会吗?
2004年1月6日广告
新年前,联邦总统约翰内斯-劳发表讲话说,如果公立学校不允许伊斯兰教的女教师戴头巾,那么学校中象征基督教的物品也同样成了问题。
劳总统的话必然遭到到来自基督教民主联盟和基督教社会联盟的批评。其实,约翰内斯-劳从来就不是基督教的对立面,他出生于一个基督教教士家庭,自己也当过业余教士。在他四十年的政治生涯中,他特别重视各种宗教和文化之间的平衡。
劳总统在新年讲话中强调,宪法保证了不同的宗教在公共场合享有平等的权利,这里也包括了学校。德国学校的基督教传统不会因为着装的问题受到影响。关键在于,“我们国家有多少人坚信基督教”。
德国的十六个州中,有七个州决心制订一项禁止穆斯林女教师戴头巾上课的法令。他们认为,头巾是政治激进或传教的象征,与国家公立学校的中立性不相吻合。人们不禁要问,政界人士或官员有权确定,何种物品具有何种宗教意义吗?问题的关键不在人们头上戴什么,而是头脑里装的是什么?如果就算某种物品是一种宗教的象征,那么在禁止一种宗教的象征的同时,却维护另一种宗教的象征,又如何能说服民众呢?
有三百万穆斯林在德国生活,一个戴头巾的女教师不会把德国变成一个塔里班国家。当然,国家机器必须预防可能出现的社会危险,但是,仅仅戴头巾绝不会对社会构成危险。德国政治家和官员声称,制订禁止学校中戴头巾的法律可以帮助穆斯林妇女获得解放,这样的论据听起来实在有些荒唐。按照某些人的逻辑,难道留了大胡子的穆斯林男教师今后也不能进入教室,而留着基督教胡子的教师则可以继续授课吗?
当然不会发展到这一步。国家根本无需介入这样的讨论,国家不能忘记平等的原则,只有在自由遭到滥用的时候,国家才应干预。劳总统要说的也正是这个意思,可惜许多人显然没有理解他的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