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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律师倪玉兰再被判刑

2012年4月10日

今日,北京维权律师倪玉兰夫妇一案在北京西城法院开庭审判,倪玉兰被以 “寻衅滋事罪”及“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8个月;董继勤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维权律师刘晓原表示:这样的判决太荒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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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在轮椅上的人为倪玉兰(资料图)图像来源: dapd

(德国之声中文网)4月10日上午9点,北京维权律师、人权活动人士倪玉兰、董继勤夫妇在被羁押一年多后,西城区法院对本案进行宣判,倪玉兰被以"寻衅滋事罪"、"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零8个月;董继勤的罪名为"寻衅滋事罪",被判有期徒刑2年。

本次庭审,欧盟人权官员到达庭审现场外,未被允许入内旁听,倪玉兰的女儿董璇在7、8名警察的监控下进入旁听。警方也在法庭外布控百余名警察驱赶、阻止声援和围观者,北京人权活动人士王荔蕻在前往庭审现场围观时被警方带走。

倪玉兰曾触碰中国当局的高压红线

本次也是倪玉兰第三次获刑,倪玉兰于1986年开始从事律师工作。2001年,为筹备奥运北京开始进行大规模的强拆,2002年11月,倪玉兰因拍摄强拆场面和帮助被拆迁者维权,中国当局以"妨碍公务罪"判处倪玉兰1年有期徒刑并取消她的律师资格。2008年,倪玉兰再度被以"妨碍公务罪"判刑2年。

在第一次服刑期间,倪玉兰被殴打致残,出狱后因房屋遭强拆被迫流落街头,中国纪录片导演何杨据此曾拍摄《紧急避难所》,使公众开始关注倪玉兰的处境并对她进行声援。在网友的帮助下,倪玉兰夫妇于2010年入住北京西城区一家旅馆,美国驻华前大使洪博培曾前往探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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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4月7日凌晨,正值中国当局籍"中国茉莉花革命"打压维权和异议人士之时,倪玉兰和丈夫董继勤被警方抓捕。随后两人被西城警方以"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同年7月,检察院又附加"诈骗"罪名起诉倪玉兰。2011年12月29日,倪玉兰案在北京西城区法院开庭审理,法院表示将择日宣判。

据知情者透露,中国当局对倪玉兰严厉打压的背后,另外一个不为公众所知的原因是她曾为法轮功练习者做代理。而法轮功问题为中国当局的一根高压红线。2011年底,倪玉兰获得荷兰2011年人权捍卫者郁金香奖,2012年1月25日,中国当局强行阻止倪玉兰的女儿董璇出境代替母亲领奖。

"这是一个假案,将进行上诉"

据董继勤的代理律师牟继源向德国之声介绍,出现在庭审现场的董继勤头上缠有纱布,尚不知是否为遭受酷刑所致。倪玉兰的代理律师程海向德国之声介绍,坐在轮椅上被抬至法庭的倪玉兰精神状态很差,经过一年多的关押,她的身体状况恶化,除双腿残疾不能行走外,还患有严重的腰椎疾病。

另据程海介绍,警方曾通过诱供方式,找到倪玉兰的两名捐助者,在对倪玉兰量刑时,采纳了两人的证词并将两人定义为"诈骗"的"受害者"。程海在其辩护词中写下:"本案是一些人为维护虚假的社会稳定和北京形象所制造的假案,希望法院维护国家法治,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不要成为违法行为的帮凶和庇护者,否则最终必然要承担历史责任和法律责任。"

程海表示早前在会见倪玉兰时曾达成约定,一旦宣判有罪将进行上诉:"中国最大的腐败就是有法不依,导致有些人滥用权力,为了自己的面子,他们不惜践踏法律,对明知无罪的人,他们进行逮捕、审讯和判刑,所以我们建议倪玉兰对这些人进行控告,控告他们犯罪。"

"这样的判决太荒唐"

倪玉兰夫妇被判刑后,香港的中国维权律师关注组中国事务负责人张耀良向德国之声表示:"这个案件从任何角度看都不是一个公平的审判,也是一个完全没有公义的判决"。他也表示中国维权律师关注组将在北京时间明天上午发出声明和呼吁。

中国知名的维权律师刘晓原在Twitter微博上发表评论:"因房屋被强拆案,当事人曾两次被判刑坐牢,倪玉兰是一个坐轮椅残疾女士,竟然以实刑判处,还有司法人道主义吗?我曾在网上看过指控倪玉兰夫妇的起诉书,也看过律师的辩护词。我的观点,他们的行为根本构不成犯罪。但出乎预料的是,不仅判有罪了,而且还判实刑,而不适用缓刑。这样的判决,实在是太荒唐。我表示强烈抗议。案件上诉后,希望二审法院能坚守司法底线,依法改判他们无罪。

"维权网"也就此案发出声明,要求中国政府立即停止打压人权捍卫者;尽早纠正对倪玉兰、董继勤夫妇的错误审判,还他们以清白和自由,另外他们要求依法追究参与打压倪玉兰、董继勤夫妇和其他人权捍卫者的党政机关、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法律责任。

作者:吴雨

责编:苗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