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犹太人大屠杀不容否认
2007年2月16日曼海姆地方法院对聪德尔的重罚判决可以说是唯一的选择。因为,除此之外的任何判决结果都不符合德国法制,和德国人民对历史的理解。准确地说,因煽动种族仇恨罪名被判处重型的绝非仅仅是否认大屠杀之人,而是全盘否认纳粹统治期间所有罪行的新纳粹分子。所有的纳粹暴行理应受到同等追究。
聪德尔坚决否认的纳粹大屠杀确有其事。没有任何另一件历史事件象大屠杀一样受到人们的如此关注和深入的研究。许多文件,比如万湖会议的备忘录就是一例,备忘录中记录了纳粹业已启动的驱逐和迫害犹太人的行动-也包括搜集到的众多笔记、照片和目击者的报道。在纳粹集中营被解放后拍摄的有关盟军的纪录片也是历史的记录和见证。其他的诸多细节在无数次刑事诉讼中已被确认,在史学家的鉴定中得到充分的分析。
聪德尔否认纳粹罪行的言论绝不受到言论自由的保护。它是有意歪曲事实的谎言和诬蔑。德国宪法法院的规定明确无误:联邦宪法法院认为,有意或被证实为不符合事实的断言不属于言论自由受到保护的范畴之列。
因为否认大屠杀绝非是出于偶然和不慎,而有其明确的目的和动机:其旨在将纳粹统治期间的犹太人的命运称为历史的欺骗,将其与当年所谓犹太人剥削德国人说法连在了一起。
这无疑是纳粹分子反犹太主义的思想,他们也将犹太人和其他的少数民族作为替罪羊。当年,德国居民中的绝大多数并没有反对这一思潮——有些人视而不见,听之任之,另一些人则推波助澜。
反省德国历史是一个痛苦的过程。鉴于纳粹罪行的严重性,尚有许多问题亟待解决,也绝不能就此停止对历史的反省。对历史进行认真思考和反省也包括将那些否认历史真相,拒绝汲取历史教训之徒提交法庭。悼念牺牲者,安抚其后代理应受到保护,就如同对法制国家的信任一样,而法制国家是绝不允许暴行的发生和对其进行美化的。
此外,否认大屠杀不仅在德国受到司法追究,在法国、英国、奥地利和瑞士也同样如此。但鉴于二战历史,德国在此议题上承担着最大的责任。如果恰恰是德国放弃了对美化纳粹罪行之徒的司法追究,那无疑是向全世界发出的最糟糕的信号。
但人们是否应为大肆煽动者聪德尔及其律师,其中不乏声名狼藉的右翼极端分子设置一如法庭的公众论坛?还是正因为如此而不应考虑法律诉讼程序?答案非常简单:这些新纳粹之徒必须被提交法庭,人们绝不能置若罔闻。因为置若罔闻或熟视无睹在德国曾有过前车之鉴,它造成了及其严重的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