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虎侵权遭索赔
2007年4月25日广告
国际唱片业协会(IFPI)在北京成功上诉搜索引擎服务商雅虎。雅虎被指在网页上为盗版音乐提供链接。同时,国际唱片业协会无奈地称,中国市场上90%的音乐制品属盗版,每年,这部分非法交易创造的收入高达4亿美元。
法官认为,虽然用户最终是从第三方网站非法下载,但是雅虎网站通过网络服务帮助他人实施了侵权。用户通过雅虎的搜索引擎找到盗版音乐。
雅虎中国必须删除免费提供的侵权音乐下载。北京法院判责令雅虎赔偿1,9万欧元(20万人民币)。但法庭的判决与原告提出的诉讼要求相差甚远。国际唱片协会在诉讼中还提出了52,5万欧元的侵权赔偿费。
雅虎方面不服判决,将提出上诉。雅虎的一位发言人称,司法机构没有一视同仁。处于市场领先地位的中国百度(baidu.com)曾在去年的类似诉讼中被判无罪。他认为,“所谓的错误即使成立,百度也早已犯下先例”。
但是这样的辩词是否有利于上诉,还尚存疑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