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的待遇:每平米最多20只
2007年5月8日广告
根据农业部长们的规定,养鸡场每平米养鸡量不得超过33公斤,相当于20只成年肉鸡。这一规定比目前德国肉鸡养殖业实行的自律规定要严格。迄今为止,欧盟没有统一的最低标准,平均而言,欧盟国家每平米养殖40公斤的肉鸡。
欧盟卫生委员基普里亚努(Markos Kyprianou)表示:“这是一个很好的折衷决定。”两年前,欧盟委员会提出的建议是30公斤。“我们更希望原来的建议能够得到通过,但和今天的实际情况相比,这个折衷结果还是可以带来改善的。”
假如死亡率低于一定标准、而且其它一些条件也能得到满足的话,欧盟国家也可允许每平米养殖42公斤肉鸡。基普里亚努解释道:“但这只会是少数情况。要想达到这么高的水准,必须满足一系列其它条件。”
尽管如此,动物保护组织还是提出了批评。他们认为,新规定没有考虑工业化养鸡作业中出现的许多也备受争议的问题,如鸡的两腿瘫痪、心血管循环障碍等因活动余地过于狭窄、生存条件过于恶劣而造成的问题。
欧盟每年养殖50多亿只肉鸡,孵化后6到7个星期内,其体重就增加到肉鸡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