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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許披戴頭巾授課

2002年7月5日

周四,柏林聯邦行政法院做產判決,信仰伊斯蘭教的女教師不允許披戴頭巾在公立學校授課。否則,學校及國家的中立性便受到了損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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堅持披戴頭巾的菲勒斯赫塔-魯丁只能在私立伊斯蘭學校任職圖片來源: AP

4年前,德國巴符州的文化部拒絕了阿富汗裔的菲勒斯赫塔-魯丁完成教師資格考核後在公立學校擔任公職教師一職。文化部陳述的原因是:魯丁信仰伊斯蘭教,並公開聲稱堅持披戴頭巾到學校工作。在遭到校方的反對後,魯丁將事件訴諸法律裁決。7月4日,魯丁第3次敗訴:柏林聯邦行政法院作出裁決,教師不允許在學校披戴頭巾。

可以想像,魯丁是何等地失望了,她當然希望會是另一種結果。女教師和虔誠的戴頭巾的穆斯林,魯丁只能在二者間取其一了。柏林聯邦行政法院沒有做出對魯丁有利的裁決。該法院在原則性判決中聲稱,至少在公立學校授課期間必須放棄佩戴頭巾,否則,此類學校的中立性便受到了損害。

法官們還認為,頭巾富於對伊斯蘭宗教虔誠效忠的象徵意義。即使披戴頭巾的人並非接受了傳教的旨意,但以上象徵意義仍舊存在。一個國家必須在宗教問題上嚴守中立。學生家長也在宗教問題以及世界觀方面堅持要求國家的中立性。

還在4年前,巴符州文化部就明確告訴魯丁,在學生面前她魯丁不是作為個人,而是代表了公共機構。因此,任何發生衝突的可能都應設法避免。更何況,學生年齡越小,受老師影響的可能性就越大。

但正是在這一點上,魯丁的律師找出了種種論據進行了辯駁。律師指出,事實上頭巾只是對穿著者說來一種習以為常的服飾而已,就像巴伐利亞人在柏林穿上皮褲,並無大驚小怪之處。魯丁也認為,孩子其實早就受到了其家長的熏陶。他們在多元文化社會中,對不同的服飾早已不感到陌生了。但法院在裁決時沒有遵從以上論據。

目前,魯丁生活在柏林。以國家公務員的身份盡教師的職責本是她的良好願望。現在,她只能在柏林一傢俬立伊斯蘭學校授課。已3次敗訴的魯丁正在考慮是否繼續上訴。如果再上訴,接受該案的只能是聯邦聯邦憲法法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