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監測數據造假 生態環境部約談涉案人
2018年8月7日(德國之聲中文網) 中國官媒新華社6日報導,針對環境空氣自動監測數據造假問題,生態環境部聯合山西省政府對臨汾市政府主要負責人進行約談。
生態環境部在約談中指出,該案是「有組織、有預謀的蓄意犯罪」,也稱「地方政府工作明顯失察,存在履職不力、對環保高壓線不敏感、不警醒問題,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在中國,人為干擾或篡改監測數據的案件屢見不鮮。
2015年開始,新的《環境保護法》明定了篡改數據為違法行為。之後傳出各種造假手法,有直接更改監測數據的,也有私接稀釋裝置等人為干擾監測數據採集的,或給儀器戴面罩、或在旁邊設置機器給監測儀器增氧的。
生態環境部直屬新聞單位《中國環境報》報導,環境部要求臨汾市要加強治理,確保生態環境監測數據真實準確。整改情況需於9月30日前報送生態環境部,並抄報山西省人民政府。
生態環境部也在報導中檢討宣導不力。文章提到,2017年以來,中央要求關於監測數據造假罪名入刑、西安市監測數據造假典型案例等要多加宣導,但是此次涉案的16名人員都不瞭解自己行為帶來的後果,特別是涉案的市環保局辦公室原主任張燁,以為干擾監測僅屬於違規,渾然不知自己犯罪。
人為干擾監測數據
過去,山西臨汾便因二氧化硫嚴重超標引起廣泛關注。
2017年1月,臨汾市政府因大氣環境品質持續惡化、二氧化硫濃度長期超標而被主管單位約談。約談後,臨汾市進行整改,然而因為過去的數據不實,2017年上半年全市大氣環境品質監測數據不降反升。
2018年3月底,生態環境部組織發現,臨汾市6個國控空氣自動監測站有部分監測數據異常,懷疑采樣系統受到人為干擾,查實後依法移送公安部。
4月11日,公安部將案件移交山西省公安機關。山西省公安抓捕16名犯罪嫌疑人,依法移送起訴。
調查發現,2017年4月至2018年3月,環保局局長間接指使他人通過堵塞采樣頭、向監測設備灑水等方式,對全市6個國控空氣自動監測站實施干擾近百次,導致監測數據嚴重失真達53次。
5月30日,山西省晉中市榆次區人民法院已經對涉案16人作出判決,以「破壞計算機訊息系統罪」之名,對臨汾市環保局原局長張文清判處有期徒刑兩年,臨汾市環保局辦公室原負責人張燁、環境監測站原聘用人員張永鵬分別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其他13名從犯分別依照涉案程度被判處有期徒刑8個月、拘役、緩刑不等。
羅法/苗子(綜合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