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議員財產世界趨勢
2013年4月19日(德國之聲中文網)未來的議員是怎樣的?他們應該必須公示他們所有的收入嗎?德國巴伐利亞州社民黨主席普羅諾德(Florian Pronold)對德國之聲表示,這不是應該不應該的問題,議員應希望這樣做,"這是個公信力問題。"
普羅諾德每在家鄉開一次地方黨部的會議,就可以得到45歐元。2011年,他因參與"儲蓄所政策基本問題咨詢"會議而得到5000歐元。而作為律師的他,在這段期間內沒有掙到分文,"因為作為議員不能同時繼續我的職業。"2011年,普羅諾德的總收入大約為15萬,他還出示了利息收入,從利息可以得出他的財產狀況。像他這樣做的議員不多,算是先鋒派。普羅諾德說,"我更希望透明度從總體上得到擴大。"
德國小步驟改善透明化
德國最高法院作出的判決認為,不允許強迫議員公示其財富。因此,這樣做只能以自願的原則。目前的現行規定離徹底透明化還相去甚遠:每月超過1000歐元、每年1萬歐元的收入,議員都必須公示,但不必寫出具體的數字,而是級別:第1、第2級是較小的4位數的數額。第3級指的是一次性和定期的超過7000歐元的收入。
換言之,一名議員做一次報告掙了7001或者是7萬,在目前的規定下,都是第3級,都無需說明具體的數額。一個叫做"監控游說"的組織認為,現行規定太不完善。該組織發言人朗格說,"這裡應該做些修改,為此聯邦議院已作出決議。"今年秋季聯邦議院大選之後,將啟用新的議員財產公示規定:25萬歐元以下的收入需要寫明,裡面分有10個級別。引發這一變化的是圍繞社民黨總理候選人施泰因布呂克(Peer Steinbrück)展開的辯論。施泰因布呂克因做演說報告收入頗豐。
英國的議會曾是自助商店
英國公示議員財富則由另外的事件引發:2009年5月8日,《每日電訊》公開了一份政治家肆無忌憚地在賬單上做手腳的秘密文件。一些議員以不存在的第二套住房或者議員本人根本不在此居住的住房的名義要求報銷;有的議員動用稅款修葺自己的住宅。這樣做的議員牽涉到所有黨派。最典型的例子是:一名政治家用了2000歐元的稅款在自家的花園裡修了一個鴨窩後,填寫申請單要求報銷。
醜聞發生後,英國現在有了一個新的專門監控議員賬單的部門。此外,倫敦在這一領域取得的進步也可以昭示於人,"議員必須公示副業收入,並精確到每一英鎊。"這也是德國的"監控游說"組織想要達到的目標。
緬甸人的希望,瑞典人的大膽開放
在東南亞國家緬甸,議員正在討論反腐敗法的立法事宜,他們的榜樣是馬來西亞和新加坡。路透社援引該國一名議員的話報導,"一旦該法生效,政府領導人將必須對其財富的來源作出解釋。"
在這一領域走的最遠、也是最透明的國家位於北歐。在斯堪的納維亞國家,報稅單保留一段期限,任何公民都可以查看。普羅諾德認為,這一北歐的傳統在德國並不適用,因為兩國的政治文化差別太大。但他相信,德國在這一方面會變得越來越透明,因為這是趨勢。"這一趨勢不會逆轉。公民們理應得到議員收入的訊息,以及他們是不是從事副業。"
作者: Hendrik Heinze 編譯:李魚
責編:石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