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選與否-聯邦憲法法院將很快決定
2005年8月10日起訴方認為,雖然由施羅德領導的紅綠政府在聯邦議院中佔有多數,但是卻以不信任為理由解散議會,這樣的做法違反了德國基本法。現在,德國的憲法法官們將就此訴訟做出裁決。
訴訟的核心問題十分明確。那就是——在施羅德提出不信任案的當天,聯邦議院是否存在動蕩的局面。起訴方,社民黨議員霍夫曼和綠黨議員舒爾茨認為,這種情況並不存在。他們認為,所有由紅綠聯盟提出的法案都能夠得以通過,就連意見分歧十分嚴重的哈爾茨計劃第四階段的法案都獲得了議會的批准。社民黨內的左派勢力代表霍夫曼表示,他們對施羅德2010議事日程的抵觸情緒早就已經告一段落了。
「作為聯邦議院的議員,我認為既不存在政府危機,也不存在議會危機。德國總理雖然在議會中僅僅有三票的優勢,但是卻獲得紅綠陣營百分之百的支持。如果這不是我的想法,我今天就不會出現在憲法法院」
霍夫曼的律師,法學系教授施耐德與申柯爾都認為,施羅德7月1日提出的不信任案是精心策劃。這兩位教授指出,提前舉行大選是一個危險的訊號。另外一名訴訟申請人,綠黨議員舒爾茨說:
「對我本人,對國家,以及對民主制度來說,這是一件壞事。我擔心,這樣做法今後會被政客系統化地運用。任何一個總理能夠因為對議會的信任表示懷疑就可以無緣無故地強行解散一個議會。這樣將會出現一個動蕩的時代,這對民主制度不是件好事。」
聯邦憲法法院於1983年曾經裁定,總理在不存在信任問題的情況下提出不信任案是符合德國基本法的。當時的總理柯爾希望他領導的聯盟黨/自民黨執政聯盟能夠名正言順地上台。但是在過去的22年中,到底誰能夠核查聯邦總理眼中的不信任是否真的存在,現在仍然是一個問號。出席卡爾斯魯厄聽證會的聯邦內政部長席利表示,憲法法院1983年對政治局面做出的裁決讓自己陷入了窘境。
一位德國政府的代表表示,現在不能公開秘密政治會談的內容。但他表示,很多議員曾經利用他們的身份對總理進行威脅。他指出,只有總理才能夠對政治局勢作出真正合理的評價。甚至連德國總統都應該尊重總理的決定。總統只有在濫用信任問題的時候,阻止議會解散。
提出訴訟的執政議會黨團代表認為,如果總理能夠決定何時舉行大選,獲得總統的批准,聯邦憲法法院也無法阻止大選的到來,那麼對總理來說,無異於獲得了一張特許通行證。持批判態度的聯邦議員必須無時不刻地擔心總理可能會解散議會。這無疑會破壞黨內民主進程。而內政部長席利則認為,這樣的做法是一種結束政治危機的手段,是符合基本法精神的。綠黨的法律政策發言人貝克估計,此次憲法法院會同意提前舉行大選。但他還是強調:
「憲法法院只能夠要求政府說明,如果不舉行大選,一些政治項目將無法繼續進行,因為執政黨派中有一小部分人拒絕合作。但是,這一狀況必須要被證明,而不能單單依靠總理的感覺。」
現在聯邦憲法法院必須盡快決定,提前舉行大選是否符合基本法。專家估計,和黨派內部的鬥爭一樣,負責受理這一訴訟的憲法法院第二判決委員會法官的意見也存在分歧。
由於時間緊迫,此案不可能像以往的一樣從容進行。周二的庭議結束後,聯邦憲法法院第2庭庭長哈瑟默爾說:「可能會進行得很快。」綠黨議會黨團總幹事弗爾克爾.貝克說得更細,他認為法院的判決將在二至三周內作出。內政部長席利也對聯邦憲法法院就此作出迅速而正面的決定抱有了更大的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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