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选与否-联邦宪法法院将很快决定
2005年8月10日起诉方认为,虽然由施罗德领导的红绿政府在联邦议院中占有多数,但是却以不信任为理由解散议会,这样的做法违反了德国基本法。现在,德国的宪法法官们将就此诉讼做出裁决。
诉讼的核心问题十分明确。那就是——在施罗德提出不信任案的当天,联邦议院是否存在动荡的局面。起诉方,社民党议员霍夫曼和绿党议员舒尔茨认为,这种情况并不存在。他们认为,所有由红绿联盟提出的法案都能够得以通过,就连意见分歧十分严重的哈尔茨计划第四阶段的法案都获得了议会的批准。社民党内的左派势力代表霍夫曼表示,他们对施罗德2010议事日程的抵触情绪早就已经告一段落了。
“作为联邦议院的议员,我认为既不存在政府危机,也不存在议会危机。德国总理虽然在议会中仅仅有三票的优势,但是却获得红绿阵营百分之百的支持。如果这不是我的想法,我今天就不会出现在宪法法院”
霍夫曼的律师,法学系教授施耐德与申科尔都认为,施罗德7月1日提出的不信任案是精心策划。这两位教授指出,提前举行大选是一个危险的信号。另外一名诉讼申请人,绿党议员舒尔茨说:
“对我本人,对国家,以及对民主制度来说,这是一件坏事。我担心,这样做法今后会被政客系统化地运用。任何一个总理能够因为对议会的信任表示怀疑就可以无缘无故地强行解散一个议会。这样将会出现一个动荡的时代,这对民主制度不是件好事。”
联邦宪法法院于1983年曾经裁定,总理在不存在信任问题的情况下提出不信任案是符合德国基本法的。当时的总理科尔希望他领导的联盟党/自民党执政联盟能够名正言顺地上台。但是在过去的22年中,到底谁能够核查联邦总理眼中的不信任是否真的存在,现在仍然是一个问号。出席卡尔斯鲁厄听证会的联邦内政部长席利表示,宪法法院1983年对政治局面做出的裁决让自己陷入了窘境。
一位德国政府的代表表示,现在不能公开秘密政治会谈的内容。但他表示,很多议员曾经利用他们的身份对总理进行威胁。他指出,只有总理才能够对政治局势作出真正合理的评价。甚至连德国总统都应该尊重总理的决定。总统只有在滥用信任问题的时候,阻止议会解散。
提出诉讼的执政议会党团代表认为,如果总理能够决定何时举行大选,获得总统的批准,联邦宪法法院也无法阻止大选的到来,那么对总理来说,无异于获得了一张特许通行证。持批判态度的联邦议员必须无时不刻地担心总理可能会解散议会。这无疑会破坏党内民主进程。而内政部长席利则认为,这样的做法是一种结束政治危机的手段,是符合基本法精神的。绿党的法律政策发言人贝克估计,此次宪法法院会同意提前举行大选。但他还是强调:
“宪法法院只能够要求政府说明,如果不举行大选,一些政治项目将无法继续进行,因为执政党派中有一小部分人拒绝合作。但是,这一状况必须要被证明,而不能单单依靠总理的感觉。”
现在联邦宪法法院必须尽快决定,提前举行大选是否符合基本法。专家估计,和党派内部的斗争一样,负责受理这一诉讼的宪法法院第二判决委员会法官的意见也存在分歧。
由于时间紧迫,此案不可能象以往的一样从容进行。周二的庭议结束后,联邦宪法法院第2庭庭长哈瑟默尔说:“可能会进行得很快。”绿党议会党团总干事弗尔克尔.贝克说得更细,他认为法院的判决将在二至三周内作出。内政部长席利也对联邦宪法法院就此作出迅速而正面的决定抱有了更大的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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