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國:人民並不富有的「富國」
2003年10月19日據德國家庭部估計,德國約有三百萬戶家庭負債,債務咨詢部門為此忙得不可開交。他們擔心,聯邦政府的勞動市場改革和社會福利改革將導致更多的德國家庭債台高築。
2003年的上半年,德國法院接受的私人無力還債申請超過32.000例,比去年同期高出一倍。提出無力還債申請之後,可以對法院的費用以及債款分期償還。據估計,德國處於無力還債邊緣的人數可能會更高。據德國波昂債務咨詢事務所的畢爾克說,一些德國家庭只有幾千歐元的債務,但是因離婚,生病或者經常失業等原因無錢還債,因此也遞交了無力償還申請。根據政府的勞動法改革計劃,今後,如果不及時申報失業,領取失業金的時間將縮短或減少失業金的數額。對此,畢爾克認為,現在準備實行的勞動法很不靈活。也就是說,人們在勞動局申報失業之後到領取首批失業金之間的等待時間將比以前等待的時間更長。現在的等待時間大約需要8-12周。失業者需要用他最後的薪水收入維持三個月的生活,沒有人可以做到。我們早就說過,在帳戶上必須有兩個月的薪水積蓄或者相當於兩個月薪水收入的儲蓄,以便能在兩個月沒有收入的情況下繼續維持生活。但今天,幾乎沒有人有這些積蓄。」
對於德國人超前消費,貸款購買汽車,房子或者渡假的說法,畢爾克認為只有一半屬實。對於許多德國家庭,特別是那些多子女的家庭來說,家庭生活的開支太大。畢爾克說,「以前,曾經有一種說法,房租的費用不能超過薪水純收入的25%。但是今天,一個擁有4個孩子的家庭,至少要將薪水純收入的30-40%,甚至50%用來支付房租。剩餘部分維持所有日常生活的開銷,就顯得非常拮據。如果孩子大了,父母的經濟負擔就更加沉重。例如,如果孩子到了14歲或者16歲的年齡,他們會進電影院,和成年人一樣消費,但是自己卻沒有任何收入。父母就要想辦法來應付他們的開銷。」
除了家庭之外,越來越多的德國年輕人也開始背債。畢爾克認為,毫無節制地使用手機就是其中原因之一。另外,如今的年輕人比過去更早地離開父母單獨居住,為此額外增添的房租和汽車費用使他們很快便囊中羞澀。畢爾克說,我們一貫建議年輕人花錢要精打細算,如做出每月汽車花銷的預算,要有足夠三個月開支的儲蓄。如果沒有足夠三個月開銷的錢,就要去掙錢,掙到能夠開得起汽車。否則就不要開汽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