捏造「奧斯維辛的謊言」在德國是犯罪
2005年4月25日儘管納粹二戰中的罪行是戰後歷史研究中提的最多的問題,但是直到今天,還有人,主要是那些極端的右翼分子仍企圖淡化甚至否定納粹的罪行。他們經常高舉的論調就是,納粹在奧斯維辛集中營沒有屠殺過猶太人,並將納粹罪行視之為盟國編造的謊言。可是,這種觀點在德國不屬於言論自由的許可範圍。二十年前,德國聯邦議院作出決議,對那些為納粹黨在其統治時期屠殺猶太人、踐踏人權而作的辯護給予懲處。所謂的「奧斯維辛謊言」在1985年4月被載入了德國刑法章程。
在70年代,當人們首次在各種出版物和電視記錄片中展開有關第三帝國進行的大滅絕討論時,很多德國人對此難以置信。這場在德國的名義下由納粹發動操縱的駭人聽聞的大屠殺,奪去了至少600萬猶太人的生命,這確實讓很多德國人不可想像。
如今那些本性難移的老朽的納粹黨以及新的極右分子利用了這點,對猶太人大屠殺的問題提出質疑。他們中一些所謂的證人宣稱,二戰中並不存在納粹的毒氣室,被殺害的猶太人人數也值得懷疑。
德國的政界將這種觀點的發展勢頭不僅視為是對德國民主文化的威脅,而且還是對受害者的嚴重污辱。美化納粹獨裁,便是給那些集中營倖存者帶來的新的傷害。雖然許多政治家要求防止這類事件給德國造成負面的影響,但當時那些否定大屠殺的人卻可以用基本法言論自由條款自己申辯。
聯邦法院1979年的一項判決第一次對「言論自由」作出了嚴格的界定。根據這項決議,猶太出身的公民有權基於德國公民權的規定,要求納粹承認對猶太人的迫害; 聯邦法院還認為,否認第三帝國屠殺猶太人的歷史,就是對每個受害者的污辱,並給倖存者帶來新的傷害。
政府與反對黨進行了進6年的談判,1985年4月25日,德國聯邦議會終於通過了一項決議,將否定迫害猶太人的行為判定為對猶太人的侵害,應給於法律的懲處。這裡定罪的前提之一是,被告認同納粹的種族理論。
1994年5月,聯邦議會為煽動罪加重了定罪的程度。按照新法,在公開場合或集會時,宣傳、不承認、或者淡化納粹屠殺猶太人的罪行,將可以處以最高5年的監禁或罰款的懲罰。
大約兩個月前,代表新納粹的國家民主黨(NPD)欲在二戰結束60周年之日,舉行大規模示威遊行。該事件在德國社會各界引起軒然大波。民主黨派擔心,那些極右分子與新納粹將借戰爭紀念日這一天,嘲諷納粹犧牲者,特別是遊行計劃將穿過首都的布蘭登堡門,更是不容許可的。
自2005年4月1日以來,德國又有了新的法律規定。德國明文禁止極右分子的遊行在歷史紀念物前舉行。此類歷史紀念場所包括位於柏林布蘭登堡門旁的紀念大屠殺的警世碑(Mahnmal)。通過這種方式可以更好地紀念戰爭受害者,維護他們的尊嚴。
此外,德國立法再次提高了針對極右分子的煽動罪的強度。根據最新法律,只要為納粹當年的暴力行為辯護,或是美化,並由此損害納粹受害者的尊嚴,破壞了公共和平秩序,被告便可以被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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