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屆德中人權對話的爆炸性主題
2004年7月10日提起中國,德國人會產生非常矛盾的聯想:一方面是那個創造經濟神話的亞洲大國,而另一方面人們也難以忘卻中國政府對89民運的血腥鎮壓。一方面是有關中國大批執行死刑判決和逮捕網際網路異議人士的報導,另一方面又是電視中看到的中國沿海都市的繁榮畫面。
90年代,西方國家領導人訪問中國的時候,總忘不了向中方談話夥伴遞上一份中國部分在押政治犯的名單,並談及人權問題。不過,這種做法除了安撫本國選民之外,沒有取得什麼實質性成果。
自1999年以來,德國開始走另一條道路:與共產黨中國展開所謂的法制國家對話。2000年,這一對話正式設於兩國政府的層面。德國的設想是:只有通過平等的對話才能對中國產生持續性影響,而不像釋放一名異議人士只產生一時的轟動效應。
不過,德國政府卻擺脫不掉一種嫌疑,那就是法制國家對話的一個主要目標是使德國高層政治家在訪問中國時集中於經濟議題,而不必涉及令雙方尷尬的人權問題。人權對話則是法制國家對話的一部分。
德中第六屆人權對話剛剛在柏林結束。從開始至今一直參與法制國家和人權對話的聯邦議院議員,前德國司法部長多伊布勒-格梅林女士表示,這些年來她感覺中方夥伴的態度越來越坦率:
「在剛剛開始這一對話的階段,根本不能提人權或死刑這樣的字眼,中國的人權或宗教都是禁忌的話題。還有比如中國一座城市實施現代化,規劃者說,這一片城區現在要大變樣,很多房屋必須拆遷,那麼老百姓有發言權嗎?現在,這些問題都可以談了。這是一個相互瞭解的過程,也是一個時間問題,當然也由於中國社會的逐步開放。令我感到高興的是,中國人在考慮個體在社會中的位置以及社會該向何處發展這些問題時願意借鑑歐洲的經驗。」
談及對話取得的具體成果,多伊布勒-格梅林女士總是提到對話對中國立法產生的影響。比如對自由律師的培訓和城市規劃。
劉敬欽是本屆德中人權對話中方代表團的團長。他是中國人權發展基金會的高級顧問和中國人民爭取和平與裁軍協會副會長,並曾任中共中央外聯部副部長。
在他看來,中國司法體制的一個積極變化是行政法的實施:「我們最近通過了行政實施法。你必須依法行政,必須依靠法律來發揮執政的職能,不是你想說什麼就是什麼。做得不對,老百姓可以告你的官狀,這在過去是不可想像的。」
令人欣慰的是,從中方發言中經常可以聽到,個人是當今中國政治的核心。有人甚至認為中國已經實現了黨政分離。不過,從德國的角度看,中國距此還很遙遠。總體來說,第六屆德中人權對話也再次表明,雙方之間還存在一些誤解,有必要展開進一步的對話。比如公民社會的基本條件,也就是公民。
德國杜伊斯堡大學東亞研究所的赫伯勒教授說:「我們理解的公民概念是享受較高的生活水準,有社會保障,有參與社會生活和改變自身環境的諸多可能性,還有特別重要的一點是他擁有自由權利,這樣的公民在中國還不存在。這是一個很大的區別。因此我們在對話過程中不斷遇到問題,原因是中國人對公民社會的定義與我們完全不同。所以我們的第一步是理解這種區別。中國目前主要側重於社會保障,還有打擊貪污腐敗,增加透明度,等等。之後,也就是從中期來講,中國才會考慮如何讓公民擁有參與規劃社會生活的可能。」
(德國之聲廣播部中文部主任馮海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