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一歐盟規範,舊汽車將無償回收
2002年3月27日廣告
德國政府內閣於3月20日批准了一項由聯邦參議院對環境部長約爾根.特裡汀提出的舊車輛法所作的修改。參議院對這一為實現歐盟範圍內統一舊車輛回收規範而制定的法律草案基本上贊同。這一法律的目的是使歐盟內的舊車回收利用更加符合環保標準並使汽車生產廠家增強對產品的責任感。
約爾根.特裡汀說:「報廢的小汽車和輕型用途車的最後擁有者可以將車輛免費送還給生產廠家和進口商,這一目標的實現已經沒有什麼障礙了。我認為從今年夏天開始就可以針對新車輛實施這一規則了,從2007年開始可以對正在交通使用中的車輛實施這一規則」。這一舊車法將在四月份聯邦議會中進行咨詢,五月底由聯邦參議院批准通過。
聯邦參議院希望有兩種報廢車輛不受這一法律的制約:一類是因事故而徹底報廢的車輛,另一類是非系列生產的特種用途車輛。聯邦政府則對能否將事故報廢車作為例外處理表示懷疑,因為這樣做不但不符合歐盟舊車回收準則,也在實踐上上有困難;相反,對於非系列特種車輛,聯邦政府同意參議院的特殊處理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