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欧盟规范,旧汽车将无偿回收
2002年3月27日广告
德国政府内阁于3月20日批准了一项由联邦参议院对环境部长约尔根.特里汀提出的旧车辆法所作的修改。参议院对这一为实现欧盟范围内统一旧车辆回收规范而制定的法律草案基本上赞同。这一法律的目的是使欧盟内的旧车回收利用更加符合环保标准并使汽车生产厂家增强对产品的责任感。
约尔根.特里汀说:“报废的小汽车和轻型用途车的最后拥有者可以将车辆免费送还给生产厂家和进口商,这一目标的实现已经没有什么障碍了。我认为从今年夏天开始就可以针对新车辆实施这一规则了,从2007年开始可以对正在交通使用中的车辆实施这一规则”。这一旧车法将在四月份联邦议会中进行咨询,五月底由联邦参议院批准通过。
联邦参议院希望有两种报废车辆不受这一法律的制约:一类是因事故而彻底报废的车辆,另一类是非系列生产的特种用途车辆。联邦政府则对能否将事故报废车作为例外处理表示怀疑,因为这样做不但不符合欧盟旧车回收准则,也在实践上上有困难;相反,对于非系列特种车辆,联邦政府同意参议院的特殊处理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