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络安全:官员与网民理解不一样
2009年11月24日参加本次网络媒体论坛的包括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工信部、公安部、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重点新闻网站、门户网站负责人、互联网行业专家、学者,企业代表等四百多人。
国务院新闻办主任王晨在会上说,中国目前网络安全问题日益突出,特别是网络淫秽色情内容,网络黑客攻击、网络欺诈等犯罪活动,因此网络媒体应加强安全工作。知名网络博客作者,北京律师刘晓原则指出:"官方所指的网络安全,实际上他没有直接说出来,更多的是指民众在网络上的一些发言,特别是曝光一些社会阴暗面的问题,或者腐败问题,他们担心这些问题暴露出来会引起网络的议论。这个所谓的安全他们是很担心的,只是没有直接说出来而已。"
国务院新闻办主任王晨对媒体加强网络安全工作提出6点要求,其中包括"提高网上舆论引导能力.....疏导公众情绪、化解社会矛盾"。刘晓原认为,这一说法本身就有矛盾,"我不知道他们要怎么引导?我想民众的言论的自由表达,当然首先要在遵循法律的基础上,不存在什么引导的问题。我有什么言论想表达出来,是可以通过互联网的。如果互联上网曝光了一个问题,你要及时去处理,而不是引导大家往好的方面想。要是有人暴露了一个阴暗面,你怎么引导?难道要他相信比如黑社会没有这么黑暗?这样引导能解决问题吗?"
中国官方对互联网信息的管控众所周知。而一段时间以来在全国范围造成巨大影响的一些所谓群体性事件,如石首和瓮安事件,或成为大众关注讨论焦点的个案,如邓玉娇案,都借助网络的传播得以扩大效应。与传统媒体不同,互联网已成为民众能够直接发表意见的信息平台。
不少负面消息或群体性事件都涉及官员腐败问题。而一段时间来官方也强调了媒体,特别是网络媒体在反腐中的监督作用。而这一点,刘晓原认为与所谓加强网络舆论引导也是难以协调的,"他们的说法同中纪委最近有关网络反腐败的要求有矛盾的地方。中纪委明确提出,利用互联网反腐败,这是互联网时代民众反腐的一种重要方式。如果曝光一个问题,官方不相信,或者引导大家不要去谈论这个问题,这不是扼杀了民众的言论吗?"
刘晓原认为,在涉及国家安全和公民个人隐私的领域,加强网络安全责无旁贷。而在涉及公民言论自由的问题上,设置重重限制和禁区,反而无法起到维护稳定的效果。
在厦门召开的网络媒体论坛上,国务院新闻办主任王晨要求对网络传播秩序加强依法监管。刘晓原指出:"中国对互联网的管理,在法律上还比较落后。至今只有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互联网管理的一个决定,也没有真正制定具体的法律文本。这个决定从立法角度来看,可以称之为法律,但毕竟不会像其他法律那样明确。制定一部互联网信息管理法这样的措施,至今也没有。"
作者:叶宣
责编:石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