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ogle的困境
2006年1月27日Google背负人权骂名的历史最早可以追溯到2004年9月。就在启动简体版中文新闻之后,这家年轻的美国互联网公司还仅仅是在中国本土市场上实施一种局部的“自我检查”。一旦激活网页查寻结果中的网址链接,中文用户依然可以调取美国服务器上的存储资料,从而侥幸捕获漏网之鱼——此种迂回路线自然大大折损了Google的搜索速度以及查全效率,致使素有“搜索巨无霸”之称的加州Google在北京“百度”面前一直无法使尽浑身解数。
现在,中文Google终于取得了“.cn ”域名——一纸梦寐以求的中国通行证。垂涎已久的市场蛋糕近在眼前,与此同时,素以“Don't be evil”(切勿做恶)为人生信条的加州男孩塞尔吉·布林(Sergey Brin)及其创业伙伴拉里·佩奇(Larry Page)也为此付出了高昂的代价。
Google失去了什么?为什么亿万中国网民仿佛从这股曾经带来惊喜和创意的清风中嗅出了一股浊气?难道他不再是那个一反“费用至上”的商业流俗,免费提供超大容量的Gmail信箱、Google Earth等软件工具的离经叛道的互联网顽童?翘首以待的热望还没有冷却,广大网友还没来得及向这位初来乍到的搜索巨子脱帽致敬,便愕然发现下决心做足本地化工作的Google “泯然众人矣”。而这一次,他已经将“自我检查”上升到了全局的高度,最后奉上一份“干净”、“简洁”的查寻目录。明眼人仅仅能从“据当地法律法规和政策,部分搜索结果未予显示” 的结束语中体味出一丝残存的歉意。
仿佛一夜之间,Google沦为媒体论坛上“人人喊打”的对象,诸如“背信弃义”、“为虎作伥”之类的唾骂声不绝于耳。而恰恰就是在几天之前,因顶住美国司法部门压力,拒绝交出用户个人资料、协助官方调查网络色情案件,从而赢得西方媒体普遍赞誉的也正是Google。
人们不禁要问:为什么雅虎、微软、Google等西方企业一进入中国市场便背弃了原本被奉若至理的自由理念,即便是同一家公司面临同一种情境也会做出“反抗VS妥协”两样大相径庭的决定?——上述疑问早已超出了“非黑即白”的思维定向所能理解的事物范畴。
简而言之,Google之所以成其为Google,只因其在超越道德层面的的商业模式中思考问题。正如此刻正在瑞士达沃斯出席世界经济论坛的Google创始人塞尔吉·布林的解释:这是一步难走的棋。“虽然我个人并不赞赏,但我认为我们做出了一个负责的决定。”
也许我们可以套用经济学中的 “博弈论”来分析Google的窘境。简便起见,我们尽量简化现有的棋局。假设拥有技术资源的雅虎和Google一起来玩这个开发中国市场的游戏,每个参加者都只能在新闻检查纪律面前采取“反抗”或者“妥协”两种策略。如果双方共同“反抗”,每家公司都将获得3个单位的收益;如果双方统统“妥协”,每家公司都只能得到1个单位的收益。但如果一方“反抗”另一方“妥协”,那么“反抗”方不得不负债撤离中国市场(收益单位:-2);“妥协”方大获全胜(收益单位:5)。在这一案例中,双方共同选择“妥协”将是游戏唯一的“纳什均衡点”。
事实正是如此:当个人理性与集体理性发生冲突的时候,每个人必将以利己的目的为出发点,结果既不利己也不利人。“博弈论”经典案例“囚徒困境”中两个囚徒的命运就是如此。雅虎与Google的命运也是如此。只有当中国社会的集体道德发展到了一个崭新的高度,民主自由思想蔚然成风的时候,亚当·斯密在《国富论》中的预言也许会变成现实:“通过追求自身利益,个人往往会比其实际上想做的那样更有效地促进社会利益。”
届时,“Don't be evil”也将成为一个广泛的行为准则。而在此之间,个人、企业乃至政府依然是在一片混乱的拉锯战中小心分割着各自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