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朗女性,二等公民
2013年6月6日(德国之声中文网)阿米尼(Asieh Amini)终于恢复了视力。几年前,她几乎失明,心力到达衰竭的边缘。她回忆道,"医生说,我处于惊恐状态。"这位伊朗妇女运动积极分子无法忍受她多年来看到和感受到的:妇女在伊朗监狱的处境、她们被判处死刑以及处置石刑。阿米尼说,"我每天到监狱看望不同的被判死刑的妇女,每天的责任都很重大。我同她们的感情变得很接近,有些就像是我们孩子。久而久之,这一切变得对我非常残酷。"
从记者变成妇女运动积极分子
阿米尼曾在一家报社当记者,2003年发生的一件事彻底改变了她的生活。她得知一名16岁的女孩被关进监狱,原因是人们谴责她同一名男子有婚外关系,为此,这名女孩被判石刑。阿米尼仔细了解了这个案子。她发现,这个名叫萨哈勒(Atefeh Sahaleh)的女孩自10岁起就经常遭到强奸,为保密可以得到一小笔钱。有一段时间,萨哈勒认为这就是她用来赚钱的工作,后来她因卖淫而被抓。"法官的裁决是,她被判死刑。但我的调查却是,这个案子没有经过严格调查,从而判决不合理。 "
阿米尼将萨哈勒的身世写成文章,但她任职的报纸没有勇气发表。于是,阿米尼给萨哈勒请了一名律师并给她的家庭一些经济上的支持。然而,她却挽救不了死刑。"这时,我了解一点非常重要:我们在伊朗有一部可怕的法律,就因为同男人有性关系,就能被判死刑。"此后,阿米尼现了一桩又一桩被石刑处死的案子,它们都是秘密处死的。因为国际压力,伊朗政府曾公开声明不再执行石刑。人权观察德国分部主任米歇尔斯基( Wenzel Michalski)说,"石刑发生不多,但还是时有发生。"
阿米尼越来越多地成了人权积极分子。她丢掉了她的记者工作,开始转入地下工作。2008年,她同其他人一道创办了"反石刑运动",该运动挽救了多人的生命。
法律的歧视性
阿米尼发现,伊朗的法律规定了对妇女的歧视。她在监狱里看到一些受害者曾勇敢地反抗对手,但又以"不纯洁"的名义判处死刑。还有一些女性在婚姻当中受尽虐待和暴力。她说,"有些妇女杀死了他们的男人,因为她们无法离婚。她们希望离婚,但却不能如愿,家庭也不支持她们。"在一个男人主宰的司法制度里,女性很难达到离婚。有时官司一拖就是好几年。许多法官就只念两段支持男人的《可兰经》,只有男人可以离婚,然后法官再将一个离婚的模式宣读三遍就完事了。
女孩一过9周岁就能够接受所有惩罚手段,而男孩要到15岁之后。大赦国际也认为这样的规定不公道。继承家产方面,女孩的继承权只有男孩的一半。伊斯兰科学工作者阿米普(Katajun Amipur)说,如果离婚,"女方一般得不到抚养自己孩子的权利。"如果女方希望工作或者到国外旅行,都需经丈夫同意。根据伊朗现行的法律,男人可以有4名妻子。
阿米普说,"以上领域都是伊朗妇女拿来指责国内司法制度的地方,她们认为,在这个国家,妇女成了二等公民。"她说,这是一种制度性的歧视,对整个社会产生严重结果。阿米普说,"如果一个制度就是这样,它在学校里就对小学生这样说教,那么很难想象,年轻人会产生男女平等的观念。"
压迫和监督
另一名旅居海外的女记者朔吉亚(Mitra Shodjaie)认为,自阿赫迈迪内贾德当选总统以来,伊朗妇女的地位明显继续恶化。在那里为妇女权益进行斗争或者投身民主运动,便会遭遇危险。朔吉亚说,"许多活动人士都进了监狱,其他人也都很担心,他们全天候地受到监视。监督显然得到加强。 "
阿米尼于2009年也亲身感受到这一点。那是在阿赫迈迪内贾德重新当选之前。阿米尼说,"我的全部生活和所有活动都处在严密监督之下。一些朋友被捕,我们几乎无法展开工作,虽然我们在努力尝试继续工作。阿赫迈迪内贾德连任后,局势更加恶化,无法用电话联系到人,电邮也发不出去,人更见不着。"总统大选4个月之后,阿米尼离开了伊朗,她在那里已感到很不安全。
人民意志带来转变
阿米尼对国内政治境况发生变化不抱希望。虽然如此,她相信转变是可能的,但它不是通过选举而来,而是由公民自发产生的。她说,"我希望,受歧视的经验可以帮助我们走近民主。而民主必须产生于民。没有人能够替我们思想和行动,我们必须自己承担。民众会选择转变的,这一点会在选举之后出现。"
作者:Ana Lehmann 编译:李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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