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否击落被劫飞机的争论在延续
2007年9月17日联邦宪法法院法官陈述的理由十分明确:航空安全法草案违背了保障公民生命和人权的原则,而这正是德国基本法第一,第二条所规定的。尽管宪法法院在2006年2月作出了上述裁决,国防部长荣格还是表示,要保留在紧急情况下击落被劫持的民航客机的权力:“我认为,我们确实需要从宪法方面澄清这个问题。但在这样一个明确表述还没有产生,以及在大联合政府内部就此还未取得共识之前,我必须保留超越法律实施紧急措施的权力。因为国家的首要任务就是保护国民。”
反对意见首先来自基民盟的执政伙伴社民党。上届红绿政府任期内,社民党还曾支持被宪法法院否决的航空安全法。现在社民党党团国防事务发言人科尔伯认为荣格的主张是错误的:“下令击落被劫持的飞机,将把执行命令的飞行员置于一个困难的境地,我认为是不正确的做法。”
他认为,接到命令击落飞机的飞行员面临一个两难的抉择。一方面击落飞机的做法并没有法律依据,但如果飞行员拒绝执行命令,他又要为地面上的大量生命损失负责。
荣格所在联盟党团内政事务发言人乌尔则支持国防部长的主张,他毫不掩饰对宪法法院裁决的不满:“法庭称,法律不允许在飞机内乘客的生命和地面上受坠机威胁的民众的生命之间作出权衡。就是说,国家只能眼睁睁看着袭击惨剧发生。这样的法律是无法令人满意的, 必须再次予以澄清。”
乌尔提到了内政部长朔伊布勒提出的一项要求,他要求修改宪法,为击落被劫持飞机提供法律依据。反对党阵营的政治家对此提出了激烈的批评。绿党主席比蒂科费尔认为,总理默克尔有义务站出来说话:“我要求默克尔女士告诫她的国防部长遵守纪律,并在这一问题上划出明确的界限。”
比蒂科费尔指责荣格对宪法的理解成问题,并要求荣格辞去国防部长职务。自民党秘书长尼贝尔的立场也十分明确,,“击落飞机的举动明显将构成刑事犯罪。如果这是事先计划好的,我认为就是谋杀。我不相信,本届联邦政府打算作出这样的举动。”
上一次对有争议的航空安全法提出控告的,就是自民党的政治家。上个周末,内政部长朔伊布勒的一番话也引起了争论。朔伊布勒提醒要注意恐怖分子用核材料实施袭击的可能性,他说,专家认为问题并不是会不会发生这样的袭击,而是什么时候发生。社民党党团主席施特鲁克则批评朔伊布勒的说法是“煽动恐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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