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否擊落被劫飛機的爭論在延續
2007年9月17日聯邦憲法法院法官陳述的理由十分明確:航空安全法草案違背了保障公民生命和人權的原則,而這正是德國基本法第一,第二條所規定的。儘管憲法法院在2006年2月作出了上述裁決,國防部長榮格還是表示,要保留在緊急情況下擊落被劫持的民航客機的權力:「我認為,我們確實需要從憲法方面澄清這個問題。但在這樣一個明確表述還沒有產生,以及在大聯合政府內部就此還未取得共識之前,我必須保留超越法律實施緊急措施的權力。因為國家的首要任務就是保護國民。」
反對意見首先來自基民盟的執政夥伴社民黨。上屆紅綠政府任期內,社民黨還曾支持被憲法法院否決的航空安全法。現在社民黨黨團國防事務發言人柯爾伯認為榮格的主張是錯誤的:「下令擊落被劫持的飛機,將把執行命令的飛行員置於一個困難的境地,我認為是不正確的做法。」
他認為,接到命令擊落飛機的飛行員面臨一個兩難的抉擇。一方面擊落飛機的做法並沒有法律依據,但如果飛行員拒絕執行命令,他又要為地面上的大量生命損失負責。
榮格所在聯盟黨團內政事務發言人烏爾則支持國防部長的主張,他毫不掩飾對憲法法院裁決的不滿:「法庭稱,法律不允許在飛機內乘客的生命和地面上受墜機威脅的民眾的生命之間作出權衡。就是說,國家只能眼睜睜看著襲擊慘劇發生。這樣的法律是無法令人滿意的, 必須再次予以澄清。」
烏爾提到了內政部長朔伊布勒提出的一項要求,他要求修改憲法,為擊落被劫持飛機提供法律依據。反對黨陣營的政治家對此提出了激烈的批評。綠黨主席比蒂科費爾認為,總理梅克爾有義務站出來說話:「我要求梅克爾女士告誡她的國防部長遵守紀律,並在這一問題上劃出明確的界限。」
比蒂科費爾指責榮格對憲法的理解成問題,並要求榮格辭去國防部長職務。自民黨秘書長尼貝爾的立場也十分明確,,「擊落飛機的舉動明顯將構成刑事犯罪。如果這是事先計劃好的,我認為就是謀殺。我不相信,本屆聯邦政府打算作出這樣的舉動。」
上一次對有爭議的航空安全法提出控告的,就是自民黨的政治家。上個周末,內政部長朔伊布勒的一番話也引起了爭論。朔伊布勒提醒要注意恐怖分子用核材料實施襲擊的可能性,他說,專家認為問題並不是會不會發生這樣的襲擊,而是什麼時候發生。社民黨黨團主席施特魯克則批評朔伊布勒的說法是「煽動恐慌」。
德國之聲版權所有
轉載或引用請標明出處和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