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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中法制对话,究竟应该谈什么?

转载或引用务请标明“德国之声”<br> 本站网址:www.dw-world.de/chinese2004年5月19日

星期一,德中第五次法制国家研讨会在北京召开。德国司法部长齐普里斯女士出席了开幕式。与以往历次会议一样,这次研讨会仍然排除新闻界参与,只讨论具体法律问题。德国的日报写道:

https://p.dw.com/p/541C

“先是两国司法部致欢迎词,然后集体照相,接着请新闻记者退场。中国政府邀请记者参加与德国的‘法制国家对话’时,每次都是这样。至于中国新闻界,反正没有人在场,这是因为一旦涉及现代法制社会发展的核心问题,共产党政府的干部只想单独与德国专家在一起,否则‘没有受过先期教育’的中国记者很可能把孟德斯鸠‘颠覆国家’的思想介绍给中国的读者。

法制对话也不能讨论‘三权分立’的原则。与会的德国联邦法院院长希尔施在评论研讨会的专业特征时说:‘只谈专业问题,是难以思议的。’他认为,也应该讨论‘体制问题’,以便使中国‘进一步了解我们对三权分立的看法’。但法制对话恰恰要回避这个问题,五年前,德国总理施罗德和中国前总理朱熔基共同建立的这一形式本来应代替双方高层的人权对话,但现在却更多把重点放在行政法律的问题上。”

世界报驻北京记者也报道了新一轮德中法制国家对话。文章引用人权组织批评施罗德总理的话说,法制国家对话成了“帮助北京逃避批评的遮羞布”。接着文章提到了上届中德法制国家对话后取得的两项成就:中国释放了在互联网发表批评文章的大学生刘荻并开放了古格尔互联网搜索引擎。但问题并未得到解决:

“柏林法制国家对话后没过几天,心理学大学生刘荻确实重新获得自由。她是2002年11月7日被捕的,没有受到起诉,却审查监禁了一年零二十一天,其原因是她在互联网上发表了批评文章。现年23岁的刘荻告诉本报,在释放半年多的今天,她仍然不清楚她的大学学籍是否得到承认,能否毕业。她说,‘在国家检查机关的眼中,我仍然是有问题的人。’司法部门坚持说,她是因为罪行‘较轻’被释放的。只要不宣布她无罪,大学就拒绝承认她的学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