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法院:德国可遣送难民到欧盟其他国家
2019年3月20日广告
(德国之声中文网)位于卢森堡的欧洲法院周二(3月19日)作出裁决,允许德国将难民遣送到欧盟其他国家。法官裁决,福利制度状况以及生活条件都不能作为制止遣返的理由。
欧洲法院此次裁决具体怎么说?
- 一个欧盟成员国的社会福利制度脆弱,不能作为理由阻止将难民分派到那里
- 例外的情况只局限于特殊案例,比如相关个人最基本的需求如饮食、盥洗等无法得到满足,或者找不到栖身之地
- 理由不包括"显著贫困"或者希望享受德国社会福利
- 法官还指出,欧盟避难制度建立在相互信任的基础上,签约国家都尊重人权
- 法官还裁决,如果申请者在欧盟一国已获得有限度辅助保护,其后的避难申请可以被拒
在欧盟《都柏林协议》框架内,避难申请必须在抵达欧盟的第一个国家提出。这个国家负责保护提出申请的个人以及其申请程序的展开。难民自行非法前往另一国,且提出避难申请,可被遣送回首次入境国,遣送事宜必须在6个月内完成。
在德国,遣送难民回另一欧盟国家的事宜出现疑问。德国法官请求欧洲法院法官释法。在一个案子里,一名冈比亚男子在意大利递交避难申请后,转赴德国并在德国再次递交避难申请。他声称,鉴于意大利处理难民的条件,不可以将他遣返回意大利。另外的案子牵涉到一名从保加利亚前往德国的巴勒斯坦人,以及另一名经波兰来到德国的车臣人。
欧洲法院的裁决对德国而言非常重要,它明确规定德国可以将难民遣送到其入境欧盟的国家。但难民申请者最终命运如何,取决于德国联邦法院的决定。目前还不清楚,匈牙利、意大利和波兰将怎样回应。去年,德国向其它欧盟国家遣送了超过8000名的难民,其中大多数被送回意大利,一小部分被送回希腊,而匈牙利则一名难民都未接收。
人权活动者担心,一些欧盟入境国家给予难民的生活条件非常糟糕,比如希腊。他们认为,与其将难民遣返回入境欧盟的第一个国家,不如德国承担起责任,承认他们的难民申请。
李鱼/叶宣(法新社、德新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