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为何拒绝承认中国市场经济地位
2004年6月29日这份报道中称,布鲁塞尔就承认中国完全市场经济地位设置了五项评判标准,但北京方面只满足了其中的一条。德国经济部的莱西博士在接受德国之声记者采访时表示:“欧盟就中国市场经济地位问题制定了一些评判标准。而欧盟发现在中国,政府对经济生活的干预仍然较为严重。欧盟期望,中国政府能够减少这类干预。”
金融时报在报道中指出,在中国,一些国有企业获得政府补贴,而外国企业则在税收方面受到歧视。另外,在知识产权保护,以及企业管理法规方面,中国也有必要进行进一步的改进。莱西博士强调,德国红绿政府一向支持承认中国的完全市场经济地位。
莱西说:“这里我要强调一下,今年五月,中国总理温家宝来德国访问期间。德国总理施罗德表示,他能够理解中国期望获得完全市场经济地位的诉求,并表示,德国愿意在欧盟内部为中国开展游说活动。当然,大家也不应当忘记,德国只是欧盟总共25个成员国中的一个而已。”
目前承认中国完全市场经济地位的国家包括新西兰,马来西亚以及吉尔吉斯斯坦等国。但是,世界经济的火车头的美国和欧盟,则一直拒绝赋予中国这一地位。上周,美国经济部长艾维斯访问北京期间再度强调,美国承认中国完全市场经济地位之前,中国还需要进一步减少政府对经济生活的干预。
在中国方面看来,能否获得完全市场经济地位关系到国家的名誉。因为中国早在2001年底就已正式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而俄罗斯尽管不是世贸组织成员,但其完全市场经济地位却得到了欧盟的认可。不过,莱西博士认为,能否获得完全市场经济地位,对中国来说,并不单纯是一个名誉问题。
他说:“当然,实事求是地说,中国要求欧盟承认其完全上并不只是一个面子问题,而是因为这一问题涉及到许多切实利益。具体地说,是否拥有完全市场经济地位直接关系到反倾销诉讼的审理程序。在确定参照价格时,拥有市场经济地位的国家要比不具备这一地位的国家有很多优势。”
据中国官方媒体报道,目前全球每七宗反倾销个案审理中,就有一宗同中国企业有关。鉴于中国在美国及欧盟市场尚未获得“完全市场经济地位”。因而,在确定中国产品是否有倾销嫌疑时,不是以相关产品在中国国内市场的价格作为评判依据,而是以具有市场经济地位的第三国做参照,来确定倾销程度和相关税率。
(达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