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反对无效 联大通过人权理事会决议
2006年3月16日对联合国来说,这是一个少有的辉煌的时刻。从某种意义上看,联合国大会仍然是一个各国大使的聚会,而大使们都是听从国家政府的指令,而不是根据自己的良心做出决定。尽管如此,大会主席瑞典人埃利亚森还是大胆地尝试了民主。
迄今为止在人权理事会的问题上,191个成员国取得一致意见是不可能的。联合国的创始国之一美国就表示反对。尽管其他西方国家提出了种种建议,为美国铺设了台阶,美国驻联合国大使伯尔顿就是不肯让步。
布什政府的鹰派代表伯尔顿以斩钉截铁的否定回答,几乎达到了其目标。虽然没有人相信他阐述的种种理由,没有人相信毫不妥协的反恐斗争是维护人权的最佳机制。但是这位美国的外交硬汉没有料到大会主席埃利亚森的反应。埃利亚森不仅拒绝继续与伯尔顿谈判,而且立即与伯尔顿的顶头上司,国务卿赖斯通了话。他对赖斯明确指出,如果拒绝与联合国人权机构合作,将会带来什么样的后果,包括对美国的国际形象造成的损害。
结果是,只有美国,以色列,太平洋岛国帕劳和马绍尔群岛投下了无力的反对票。其他170个国家均投票支持埃利亚森的妥协方案。尽管苏丹,古巴,中国和叙利亚也投了赞成票,但人们不能指望上述国家的人权状况会立即有所改善。
现在,在豪言壮语之后,应该开始关注细节问题。联合国和埃利亚森向世界表明,在不利的条件下也是能够推动改革的。本次表决中,许多美国的紧密盟友也一改以往的传统,站到了美国的对立面。他们不再担心投票会破坏已经取得的共识,因为大家知道这种所谓的共识往往缺乏诚意,只是软弱无力的妥协而已。现在到了这170个投赞成票的国家向国际社会显示他们真诚意愿的时候了。
“让我们来关注苏丹达尔富尔的内战,关塔纳莫战俘营,中国的监狱和叙利亚的审讯室里犯人的境遇。”埃利亚森踌躇满志地说。人权是联合国的核心议题,是联合国的灵魂,是除和平与发展之外联合国的三大支柱之一。为了加强稳固这一支柱,新的人权理事会必须遵循联合国宪章,采取积极的行动。这具体意味着,联合国至少170个成员国要服从该理事会的决议。
周四在斯特拉斯堡举行的欧洲议会表示支持联合国的这一决定,他们呼吁投票给人权状况最好的联合国成员国使之能加入人权理事会,并认为欧盟应该在其中扮演先锋的角色。不过议员们对加入人权理事会不需要得到三分之二的大多数投票表示遗憾,他们表示必须阻止那些严重破坏人权的国家进入人权理事会。